申报时间: 2021-10-13 -2021-10-20
受理部门: 天津市南开区科学技术局
申报条件
3.项目申请单位财务状公司况和经济效益良好,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
财务报告4.已通过公司其他渠道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本专项资金。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其他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方向附件。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单位财务审计应填写承诺书,加盖公章;各区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区级财政部门出具配套承诺,加盖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1)。
2.申报方向对应附件中要求南开的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审计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报告.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企业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开区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打印本企业信用状况,以及“信企业息类别分类”年度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并加盖公章。
5.项目申报单位2020报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项目来源
《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发展智能制造的政策措施》(津年度政办规〔2020〕16号)http://www.tj.gov.cn/zwgk/szfwj/财务审计tjsrmzfbgt/202008/t20200807_342275审计2.html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需要了解企业是否可以申报该项目,请联系政策管家。张先生:18南开620264开区天津25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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