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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局武汉分局(武汉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

1993年8月15日凌晨1:30左右,武汉青山区和平大道这条繁华的街道,经过一天的忙碌也慢慢恢复了清静,这时位于和平大道北侧建设5路路口的工商行政管理局5楼财武汉会室保险柜旁的报警器,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值班保安人员任康发和叶长青马上意识到,有人进入财会室!说时迟那时快,他们飞速跑到财会室,听到脚步声,案犯将灯熄灭,将枪瞄准来人……






案发中心现场为工商局5楼财会科,整个办公楼由西侧一楼梯上下,大门和1楼铁栅门均未破坏,5楼财会室和会议室铁门挂锁被撬,在财会科和会议室门口走道地面上发现一滩血武汉市泊,血泊旁有一个帆布包,包内有手摇转螺丝刀,钢丝钳等物品,在东南男厕所提取了一枚弹头,弹壳,并提取指纹两枚,鞋印若干官方网站枚,及在平房屋顶与外界宿舍相邻的围墙上,发现了手脚攀爬痕迹。“815”枪案,工商行政管理局犯罪分子有预谋的,进行案前踩点,精心策划后实施的,这是建国以来青山区发生的第1起,危害最大,影响最坏,性质最恶劣的持枪抢劫案。




8月15日上午,局长办公会在现场召开,市委书记钱运禄、副书记李岩对侦破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局长,以及区委区政府的主要领导赶来青山,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遗留的物证,大家认真分析了案情,制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侦破方案。




为了及时破案,专案组首先根据受伤保安队员反映的犯罪分子面部特征及现场遗留物,开始在武汉三镇进行大面积分局的平推工作。然而这么一个大城市要想查获人和物,无异于大海捞针,因此指挥部决定广泛发动群众,坚决走群众路线。




《关于寻找“帆布包”制作人和见到人的公告》,在电视台反复播放,与此同时,专案组将现场遗留物钢钎带着,深入各单位居民区召开各种宣传。




8月19日,徐家棚一个个体皮匠主动到当地派出所反映了这个现场遗留帆布包主人的大体特征,专案组立即对全区10万余名居民和100多个内保单位进行逐户逐人摸排,最后共筛查出重点嫌疑对象35人。8月26日和8月30日,青山镇派出所民警康仲甫和刑警大队民警梅松,朱建斌等分别在石化两个车间均发现了一个与犯罪现场遗留的材质型号相同的4号六方钢钎,这一重要发现鼓足了干劲士气,同时将原武汉山镇的侦查范围逐渐缩小到青山地区。




为了早日侦破此案,分局领导重新调整部署组织重兵,决定采取重点地区“干溏捉鱼”的策略,在石化厂党委的支持和配合下调查符合条件特征人员15工商行政管理局00余名。在青山镇工人村辖区实行逐户逐人调官方网站查登记,凡是符合条件的逐个见面,一个不漏,艰苦的调查摸底工作历经两个多月。




10月18日下午,在青山镇辖区调查的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付志强同志,根据个体皮匠提供对象的特征反复琢磨,突然回忆起自己过去在该地区曾盘查过的重点对象陈凤文,男28岁住工人村,10村447号,1982年因盗窃被拘役半武汉年,1983年9月又因盗窃被判刑5年,于是专案领导小组指示,一是通过工人村派出所了解后,认为该人与其兄陈凤军很有可能作案,二是通过刑警队技术人员调出陈氏兄弟指纹档案,经技术组几名技术人员比对一致认为,在现场提取的指纹于1989年收集的陈凤文的指纹完全吻合。刑警队迅速将陈氏兄弟的户口底页送至徐家棚,组织曾经改制现场遗留帆布包的三名皮匠辨认,得到一致认可。




为了将犯罪分子一网打尽,专案组连夜组织了工人村,青山镇,红钢城,新沟桥派出所和刑警大队的干警开展对陈凤文情况、关系人、活动范围,落脚点等工作的调查,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辛勤工作,终于将陈凤文三兄弟及关系人周振威的情况及,活动规律和落脚场所摸得一清二楚。






一场大搜捕的战斗即将打响,青山区区长田金秋,武汉市公安局局长徐玉清,副局长熊望,潘贤仁等领导对此事关注,连夜赶来青山区公安分局指挥并参加战斗,凌晨1:00许,三名副局长带领青山区分局防暴队刑警队,三科及派出所等单位的100余名干警武汉市和九处干警,带着警犬采取闪电行动,直扑陈氏家族及其关系人的住地。抓捕小组在陈凤文住处布围后去敲门,听见屋内有动静,却始终不开分局门,干警们便破门而入,将躺在床上的重大嫌疑对象周振威擒获。经过搜查,不见陈氏兄弟,干警们迅速赶到陈凤文的父母住处,陈凤文如惊弓之鸟听见敲门声,狗急跳墙,迅速攀上房顶,企图逃窜。他一边跑还一边持枪向干警们设计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干警们机智勇敢,不畏牺牲,不畏强暴,穷追不舍,就在陈凤文跳跃到另一房间的一刹那间,防暴队队员吕建武,潘若飞纵身一跃将其抓获,并缴获了其枪支。同时副局长王华明,陈贻明率干警顺利的将嫌疑对象陈凤军,陈凤华和陈望兰分别从四处落脚点抓捕到案。




18日晚上,三科组成了由副局长沈述光挂帅,有16名审讯经验丰富的干警参战的815枪案预审专班。为了使审讯工作进展顺利,挖出同案犯,追缴军用枪支,专班召开了预审员研工商局究会,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制定了行之有效的预审方案。




19日凌晨2:30左右,审讯工作开始,市局领导及时赶到商科坐镇指挥,负责审讯案犯陈凤文的预审员,冯建民,徐正伟等打破常规,针对陈犯的特点,以暴风骤雨式的强大政治攻势,直刺陈犯惊魂未定的心理,仅一刻钟的时间,陈犯的意志被摧垮了,陆续交代了8月15日凌晨的活动,持枪窜入工商局财会室,撬盗保险柜,并开枪将前来巡查的两名保安人员打伤后逃跑的犯罪事实。经过工商局与周犯惊心动魄斗智斗勇,周振威很快交代了一九九三年六月底在广州湛西花两千元钱购买枪支子弹窜回青山,及陈凤文在石化盗窃钢钎、制作盗窃工具,在徐家棚找个体皮匠制作长条性帆布包及枪支子弹藏匿的地方。




19日凌晨4:30侦破组在青山镇沿河街武汉矿棉宿舍,将其藏匿在床架内皮靴里一只军用枪支起获。同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案犯周振威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案犯陈凤文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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