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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单位负担(个所税由单位负担)

一、临时工:1报酬、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如保洁人员),正常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购买社保,纳入个所职工薪酬核算。


2、非雇佣关系:属于劳负担务关系,按照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来缴纳个税,不帮购买社保,会计处理按照劳务费核算。


二、实习生:主要是指在税校生和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中职生,在有经验的工个所作人员的指导劳务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属于非正式雇佣的劳负担工。单位由和实习生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是三单位方协议。


三、试用期:个税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社保按照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缴纳社报酬保。


这边给大家归集了合同签订时间的试用期的规定


1、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税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个人所得税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劳务过六个月


四、劳动派遣


1、个人所得税: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由,作为单位劳务费支出;


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作为工资和福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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