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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网上申请营业执照网址(东莞网上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登录系统








1.2点击“报名申请”按键,进入登录界面。


1.3如果首次登录,没有注册账号的,请点击左下角的“注册账号”;已注册账号,可录入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





2.注册账号


2.1先阅读页面右面“注册指南”,了解注册要求;


2.2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人(即学生信息)


2.3阅读《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遵守”,再点击注册账号


2.4手机手机号码是接收审核信息和找回密码的,请谨记自己注册的手机号码。







2.4东莞注册网址成功,点击开始申请







3.填写积分信息


3.1检网上查左上角姓名是否自己小孩的姓名


3.2按照栏目如实、完整填写积分方信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3点击“开始验证身份”





4.申请资格验证


4.1点击“验证”按钮,验证是否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4.2确认申请人(学生)学籍信息


4.2.1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自动与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对接,不用积分方录入,积分方检查并确认信息;






4.2.2在本市东莞网幼儿园就读或在外市就读的中小学生(幼儿),需手动自行录入学籍信息并确认




4.3验证结果


第一种情况:验证结果原则上5-10分钟会公布,如显示“验证通过”,点击营业执照右下角按钮“点击开始填写信息”,继续填写信息





第二种情况:10分钟后,系统还显示“审核中”,请在两个工作日后再重新登录系统查看验证结果。







第三种情况:系统验证后显示“验证不通过”,请尽快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处理问题后,可重新登录系统重新进行申请资格验证。





4.4 切换积分方

流程

(如积分方信息验证后,需要更换父或母另外一方作为积分方,可以通过切换积分方的方式更换),操作如下:


4.4.1在页面的顶端有申请人的照片和姓名,点击下方“更多操作”







4.4.2选择“切换积分方”






4.4.3添加家庭成员信息


在原有的积分方信息右边,选择“点击添加家庭成员”,填写父或母另外一方信息后,点击“以此为积分方开始申请”










4.4.4重新网址验证


切换积分方后,需点击“验证”按键,对新确定的积分方信息进行验东莞网证


5.完善申请人基本信息


5.1点击“ ”,选择“相片图库”中学生的照片,可以是证件照,也可以是生活照;也可选择点击“拍照”功能,通过手机拍照上传照片。





5.2如实、完整填写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等信息





5.3选择填写“积分方式”和“申请镇街”








6.积分项目填写(分别以“在莞服务年限”“在莞纳税”“居所方面”项目进行操作说明,其余项目的操作相同)


6.1在莞服务年限(三选一)


6.1.1点击“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积分”,系统根据积分方的身份证号码自动审核;







6.1.2点击“以劳动合同积分”,点击“ 添加”按键,由积分方填写合同的起止时间,上传合同的照申请片,可东莞上传多份合同












6.1.3点击“以在东莞市经商营业年限积分”,按照栏目填写相应信息






6.2在莞纳税情况


结合个人实际,如果需要申请该项目积分的,就选择“是”,然后点击“添加”按钮,按照栏目提示,录入相应的信息;不申请该项目积分的,就点击“否”,保存,如图:
















6.3居所方面


在申请居所方面积分时,如房产产权人或备案人是申请人或积分方本人时,可以直接在“请选择”栏中,选择申请人或积分方姓名;如果房产产权人或备案人是积分方的配偶时,请点击“添加积分方配偶信息”,补充配偶信息后便可在“请选择”栏中选择配偶的信息,并如实、完整填写栏目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如果不申请该项目的,直接可以选择“不申请该网上项目积分”,并点击“返回主页”








6.4检查所有积分项目


在页面的左端有个积分项目的菜单栏,凡是申请积分的项目,在该项目旁边会有绿色的“√”;不申请积分的项目,在该项目旁边会有红色的“”,未填写或未保存的项目会显示灰色的小笔记本。(如下图参考)


*提示:必须所有的项目(无论申请积分或者不积分),均需进行“保存”,否则提交不到申请






7.志愿填写


7.1查阅申请地镇街的录取原则








7.2结合实际,选择申请的志愿学校








7.3是否服从调剂














办理





8.提交申请


8.1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申请表”


注意:必须所有项目填写完毕后才能点击“确认申请表”。系统也会自动检测所有项目是否填写完成,并自动定位到未填写的项目处。








8.2全面检查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全面








8.3如需要修改的点击,在页面最下方点击“返回修改”,对信息进行修改;如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8.4点击“提交申请”后,系统会再次温馨提示,


注意:未提交前,流程可以进行无数次修改;提交后不能对信息进行修改。







8.5生成正式的申请编号


系统自动生成以2018开头的申请编号(用于公示、排名),短信也会同步通知。如没有生成2018开头的申请编号或没有收到短信通知,请应尽快了解原因,确认提交。







9.查询积分


申请提交后,部门会尽快审核并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申请人或积分方可以不定期登录系统,查询积分







10.积分复核


评分结果公布后,如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评分复核。具体操作如下:


10.1点击“复核指引”,即评分结果旁边的小镜子







10.2查看部门的复核指引,部分部门提供网上复核,申请人可以根据部门的审核意见,把相应的材料上传到系统,部门重新复核评分(如下图);同时,部分部门提供线下现场复核,申请人可以根据部门的审核意见,带相应的材料到审核部门现场进行复核评分。







11.现场确认


分数无异议后,请尽快带上基本申请材料到新莞人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材料(看原件,收复印件)办理


(一)必备材料





1.申请人(学生):户口本或身份证


2.积分方(父或母或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户口本或身份证


3.关系证明:户口本不能直接体现出与申请人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亲子鉴定,户籍地派出所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其申请中一项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申请地证明材料:


◆积分方选择以“服务地”申请入学的,选择以下四种方式之一提供申请地依据材料:


(1)务工的,提供积分方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或纳税清单,或工资单(如果以上资料不能显示工作所在镇街的,需辅助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注明服务所在镇街)


(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提供保险代理合同,以及社保清单。


◆积分方选择以“自有居所地”申请入学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二)补充资料


1.积分方配偶信息:在积分过程中,如居所房产、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等积分项目选用了积分方配偶信息的,请补充提供配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如户口本无法直接体现配偶关系的,请补充提供结婚证。


2.申请人学籍卡:如果申请人在市外就读的营业执照,需要补充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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