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差距真的那么大吗?同样是核定征收小票规模纳税人,对于想要减征收轻企业税负压力的企业来说,他们两个的差距是不大的。
例如:|在重庆园区,享受税收返还政策,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享受核定征收,直接将个税核定在0.6%,出具《核定征收通知书》,税务电子显示核定征收。
而他和不同的点就在多少于开头名不同,个核定人独资企业可以以重庆开头取名,如重庆XXX营销策划中心,而个体工商户就是以区县名开每月头取名,如区工商户县名xxx营销策划中心,其他的地方没有个体户什么不同,个体工商户一样可以开对公账户,能开专票,能开票服务类型核定的品目票据,而名字的细微区别对于企业来说,他们的这点差别是没有什么不同个体的。
那个人独票资企业今年还可以继续进行核定吗?
重庆园区这边的部分园区,已经开开放了,可以进行核定。但是工商户受开专到去开年的影响,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管控得很每月严个体户格,没有个体工商征收户那么松。
税率也就有了一定的增长,直接将个税核定到1.2%,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多少,是不太适合的,不仅税务管控严格税率个体还涨了,个体工商户同样的开专作用,为何不选择更稳定,税率更低的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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