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就业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工商户鲁财社[2018]86号)、《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19]4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财社[2019]19号)、《关于印发<泰安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发[20个体19]17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企业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小微021年4月6日—烟台4月12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烟台会保障局反映。
附:新泰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小微创业补贴创业申请明细表.x工商户lsx
新泰市和小和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明细表.xlsx
个体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下载地址:新泰市企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xlsx
新泰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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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原网址:
http://www.xintai.gov.cn/art/2021/4/6/art_47996_10286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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