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漯河市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现将《漯河市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7日
漯河市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抗击疫情、应对经许可证济下行中的作用,帮助企业稳定就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漯河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1号)文件要求, 对全市受疫情人力资源影响较大及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以下简称“暂时性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给予特殊帮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及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给予帮扶条件
为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将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延长一年,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共性条件(基本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合法合规经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年(含1年)以上,且申请稳岗补贴时正常参保缴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市调查失业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企业职工总数的20%。
4.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5.存在历史欠费的暂时性困难企业,如果一次性补缴失业保险5年欠费(含滞纳金)并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补缴协议后即可申请享受应急稳岗返还政策。
应急稳岗补贴裁员率计算方法:
(1)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大于或等于上年初职工人数时,即视为未裁员。
(2)(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小于上年初职工人数,减少比例低于5.5%。计算公式为:(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
(3)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小于上年初职工人数,减少比例超过5.5%时,如企业认为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人数后符合减少比例不超过5.5%规定的,可在提交申请表时直接附相关材料。
(二)个性条件
受疫情影响较大及暂时性生产经许可证营困难企业还应符合下列条办理件之一:
1.企业连续亏损在三年以内(含),即企业在2017年—2019年出现1年以上(含1年)亏损,如3年均为亏损,2016年必须为盈利,以净利润指标为准。
2.企业2018、2019年实现盈利,企业2019年度净利润比2018年度下降30%以上(含),以净利润指标为准。
3.经当地政府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4.经当地政府认定为受疫情严重影响的漯河行业中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
按照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保险缴费人数怎么(含申报当月之前补缴),人均6个月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1520元/人/月)计算,即人均9120元。
三、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可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返还资金服务一次性发放,每户企业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稳岗补贴同时享受。
四、申报材料
(一)填报《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申请表》(纸质版2份,A4纸打印,附件2)。
(二)近三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年度财务报表(纸质版2份,A4纸打印)。纸质版财务报表应加盖企业印章。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原件2份)。审计报告应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要素,显示近三年来的利润数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等指标数值。审计报告原件需在河南注册会计师网上进行鉴证报告防伪查询(若审计报人力资源告上有二维码或验证码,需在河南注册会计师网(http://www.henicpa.org.cn/)上查询验证,查询验证结果加盖企业公章,若审计报告上无二维码或者验证码,需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数据真实性相关证明)。
(四)加载有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2份)。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五)申请企业承诺(纸质版2份,A4纸打印,附件3)。申请企业承诺未列入环保信用黑名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所有材料真实,同时申请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控制在5.5%以内),且近期有望恢复生产或扩大再生产。对未履行承诺的,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退回,逾期未退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追回。
拟按照“经当地政府认定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中的企业”进行申报的,先进行预申报(只报申请表和简要情况说明)且单独申报。简要情况说明包括:受疫情影响的严重程度(今年第一季度与去年同期比),疫情期间工人工资支付及社保费缴纳情况等关键性能反映受疫情影响的佐证材料,预申报情况由办理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预审后,申报企业再按要求提供其它相关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初审。各参保企业向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经县区人社部门汇总后,报送市人社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送至第三方审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二)审批。市人社局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服务单位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按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审批程序予以审批。对于政策规定需要提交市政府认定的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怎么和受疫情严重影响的行业中的企业,提交市政府进行认定。单笔资金超过500万的企业报市政府审批,同时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公示。审批通过的单位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审批结果反馈给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四)资金拨付。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审批通过结果后按照基金管理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资金申请拨付。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即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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