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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国家税务总局发票验证(国家税务发票查询系统)

李先生6年前在福州闽侯闽侯乌龙江大区买了一套房子,但是万万没想到,这个房子多年以后,依然办不出不动产登记证,原因是这个小区很多房子都被北京的法院给冻结了。


业主拿到了执行裁查询系统定书



关于顺华乌龙江大区业验证主的遭遇,福建新闻广播“1036三剑客”2016年在业主一筹莫展的时候就曾报道过。


早前报道闽侯:


为什么开发商已售出的商品房,法院最终还能税务查封?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武萍表示,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已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由政府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国家屋所有权证书。如果房地产转让或变更,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税务,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顺华乌龙江大区的业主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该房屋土地依然归顺华地产所有,导致法院把业主买的房子土地查封。验证


现在乌龙江大区的业主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程序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第十七条规定,因案件进入执行程国家税序,顺华开发商将所有发票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土总局地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业主),业主已经支付全款并实际占有,但没办理过户总局登记手续,查询系统如果业主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跟冻结。业主可依国家税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国家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如果异议理由成立裁定终止,业主可继续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如理由不成立发票,会裁定驳回,业主可以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业主已经纷纷打赢了官司,大部分业主也办理出了证件,剩余的这些还在等待解封通知的业主,可以找自己的代理律师进一步对接法官,跟进事情。


乌龙江大区这些业主的遭遇令人唏嘘,希望大家买房都不要陷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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