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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预包装备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

近日,连云港迈鸿酒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包装局审批窗口领取新设营业执照的同时,一并完成了仅销许可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这也是开发区首例按照“多证合一”方式,将预包装食品备案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案例。在此模式下,经营者在领取食品安全营业执照后便可以直接开始从事预包装食品的相关经营活动,极大节省预了经营者开业前申办证照的时间。


根据今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从事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无需安全法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需向审批机关办理备案后即可经营。针对这一变化,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食品安全窗口及时创新举措,将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多证合一”改革,使食品备案可以与营业执照登记同步办理,大大缩短了审备案批时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高度认可和赞誉预。


接下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再接再厉,积极向食品上级提请软件更新,改为将经营备案数据的采集改为纳入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安全法系统中,经营从根本上实现预包装食品备案与营业执照的同步提交、一并办理。争取为广大经营者提备案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许可服务,为开发食品区“营商环境标杆示包装范区”建设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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