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东莞注册物流公司条件和办理流程(小型物流公司注册流程)

1


多证合一”实施后,我司在海关办理备案如何取得书面备案登记证明?


2


公告之日前已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小型书》,物流公司且有效期在2019年12月1日以后的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无需换领注册登记证书,不影响企业办理相关海关业务。2019年11月30日以前有效期超期的报关企业和报关企业分支机构,再次开展代理报关业务的,应当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或备案手续。


3


我司现办理海关备案手续时须向海关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吗?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办理书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注册019〕226 号)规定,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公司注册》。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


我司如何查询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登记信息?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推进关检融合优化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4条件3 号物流),第四点企业可以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海关”查询本企业在海关的注办理册登记信息。


5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有效期是多久?


根据《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公告〔2019〕182 号)第一点及附件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实施“审批改为备案”改革。企业开展生产出口食品经营活动应持有公司注册营业执照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同时本次改革小型取消了许可证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


6


我司计划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经过咨询了解到首先需要办理生产能力信息表,请问这个信息表是否有有效期?

根据《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流程能力证明>的公告》(商务部 海关总署条件公告〔2018〕109 号)第三点规定,《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和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和以注册下简称《信息表》)有效期为自填报(更新)之日起1年,到期后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更新《信息物流表》。


7


请问办理企业备案、变更等手续时,物流公司经办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经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企业办理备案、变更等手续时,无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的要求。


8


我司想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注册登记,请问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194 号)流程第二点、《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管理有东莞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219 号)第一点,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应获得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时提交相关东莞资质证书。


9


10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