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对暂时困难企业,根据企业2021年11月实际养老保城市建设险参保缴费人数,给予100元/人的稳岗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暂时困难企业,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年度用电量在15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长沙市给予电费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给予企业厂房租赁补贴。对在县内租赁厂房的暂时困难企附加税业,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一次性厂房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附加。
给予企业贷款城市建设贴息。对本年度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技术改造投资的暂时困难企业,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本年度实际获得银行贷款额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贴息,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小微企业成长。对县内符合条件的成长性好、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满足年度固定资产投入20万元(含)以上且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的,单个企业附加税给予最高不超过30教育费万元的补贴。
给予企业智能制教育费造补附加贴。对县内市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企业,已进行先进智能装备、软件系统智能化改造的,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实际投入给予最高15%的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给予企业本地采税购补贴。鼓励支持企业采购本地产品,对暂时困难企业采购本地规上工业企业产品100万元(含)以上的(原税材料除外),按实际采购额的1%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实国家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相关税费优惠政和策,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税率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从全县抽调100长沙市0名干部,对全县1000家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帮扶,由县级领导带队对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定制帮扶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具体困难。
上述政策如与现有政策重复,企业可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进行申报。如无特别说明,仅适用于长沙税率县未享受长沙经开区园区相关政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