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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私人账户可以转公账吗(工行公账转私人账户限制)

“金税三期”全国上线、五证合一、税务稽查等,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很多老板另辟蹊径,不记账不开票,营业收入直接走老板私人可以账户,想着税务机关就抓不住”小辫子“了。


现在管家郑重告诉各位老板们,通过个人账户来偷逃税的做法是违法的,万不可取!已有企业被罚☞☞


举个例子:甲公司的大股东乙将工行公司的营业收入1000万元直接转入个人账户,没有将公司的营业收入转入公司的账户。


1、涉嫌偷漏税,将会被严查。


公司业务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种税款,而股东直接纳入自己腰包,而不是进入公司帐户,则对企业而言,少申报了应税收入,就会少缴纳相对应税款,一定程度企业构成了偷税漏税。


具体而言转公,涉及以下几方面:


❖ 增值账吗税


1000万元的货款需要交纳170万的增值税,如果企业正常登记入账,对于增值税的交纳上不存在风险。


❖ 企业所得税


在交纳企业所得税方面,1000万元也是要交纳的。抛开成本要素不考虑,1000万元需要交纳1000*25%=250万的企业所得税。如果甲公司对于企业所得税也正常交纳的话,对于企业所得税不存在风险。


❖ 个人所得税


股东从本应该入公司的帐的资金转到个人账上,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该行为视为对于股东个人的分红。股东个人的分红应该缴纳20%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乙股东的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为200万元。因为股东乙直接将本应入公司的帐资金转到个人帐,等于股东没有缴纳个人股息红利所得税。偷逃200万元的税款属于重大违法犯罪的行为。


2、将对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属于公司的资产,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个账户人独资企业的话,直接后果可能出现企业与个人财产的混同,当对外需要承担责任时,可能会导致无限连带责任,带来重大的法律风险。


假如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公司的话,抽走1000万元的股东需要将1000万元返还公司,在1000万元以内承担责任。


3、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


企业股东将公司财产直接纳入腰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账吗,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本来属于公司的货币资金,在会计上归属于公司的资产。如果公司大股东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公司的货币资金1000万,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账转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限制金归个转公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账户。


股东乙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若将1000万元的货款挪作他用,可可以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多项监管并行,逃不掉!


有的老板们觉得自己企业规模小,业务少,用个人账户收付款走点“捷径”应该不会被查到,殊不知,企业无论大小,金额无论多少,都在税务局的严密监管之下。


且金三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一旦私人发现异常,金三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等着别人举报,税务局自然就会知道某某企业存在偷漏税现象。


社保正式划入税务征管,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与社保、年金缴费基数不匹配的单位,属公账转于税务重点开展的纳税疑点检查的对象之一,个人所得税还能逃多少!


特别提醒


提醒各位企业老板们: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私人


否则一旦被查工行,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君子爱财限制,取之有道,企业节税完全可以走合理合法的正规渠道,如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税务管家 陈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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