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1长期债券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照债券种类和被投资单位,分别“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债券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债券作为长期投资,应当按照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面值),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
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 照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面值),按照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溢折价)。
(二)在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
(三)长期债券投资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收回的债券本金或 本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按照应收未收的利息收入,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处置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 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溢折价),按照应收未收的利息收入,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按 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溢折价),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 的成本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本息。
1511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 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借记本科目,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二)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处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其成本,贷记本科目,按照应收未收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按 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1601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 小企业应当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小企业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临时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小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含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 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成后再转入本科目。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成竣工决算,按照竣工决算前发生相关支出,借记本科 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或 “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 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本科目或“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等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扣除按照 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二)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修理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 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在 建工程”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四)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成本)。
1602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以进行总分类核算,也可以进行明细核算。 需要查明某项固定资产的已计提折旧,可以根据“固定资产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固定资产原价、折旧率和实际使用年数等资料进行计算。
三、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受益对象,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项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1604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新建工程、改扩建等所发生的成本。 小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包括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费等,借记本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 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借记本科目或“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固定资产安装完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自营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 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在建工程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应当按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同时,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日应当根据借款合同利 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办理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 目;形成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自营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出包工程,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科目。
工程完工收到承包单位提供的账单,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本 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在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改扩建完成办理竣工决算,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成本。
1605工程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 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 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工程领用工程物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完工 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 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1606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 所转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应按照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按 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其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同时,按照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取得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如为借方余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 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
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原价(成本)。
二、本科目应按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分别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借记本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 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三)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 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按照其账面余额, 借记本科目(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应当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消 耗性生物资产”科目。
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应按照转群时其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 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
(六)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 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本科目(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应按照 取得的出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原价,贷记本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产性生物资 产的原价(成本)。
1622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应按照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 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累计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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