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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法人企业是指什么(一个餐饮店的法人要承担些什么)




首先,如果企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这里我们要思考的是,如果月销售额15万元、25万元以上等该如何处理?建议是多成立公司,继续沿用上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如果月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这里不建议在继续采用分立公司的方法,原因有:1、税务局会认为你有故意采用不合理方法避税的可能;2、分立公司涉及如何选定法定代表人、营业地址、企业间是否存在关联、财务人员等一系列问题;3、分立公司后,影响成本费用的记入,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上升。


如果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我们是应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税率,还是一般纳税人6%增值税税率呢?


比方说一家餐饮公司(只提供餐饮服务)月销售额在100万元(不含税金额),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3万元、相关附加税0.36万元,合计3.36万元。


那么,如果转为一般纳税人呢?首先,大家要知道餐饮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税率为6%。这里大家请仔细学习一下财税〔2017〕37号文件,文件中: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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