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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日友谊医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附属黑龙江省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办公地点:1、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


2、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405号


(二)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职业病诊断、治疗及研究工作,中毒、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相关社会任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江都街209号


(三)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健康教育、全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


办公地点: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


(四)黑龙江省传染病防治院(黑龙江省第四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传染性疾病诊疗、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重大公共卫生防治的医学科学研究等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建设街1号


(五)黑龙江省老年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五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老年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5号


(六)黑龙江省眼科医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预防和治疗,并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康复、预防、保健、防盲等相关社会服务。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151号


(七)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一类,按正处级


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妇女保健、围产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


常见病防治;承担全省妇幼保健、生殖健康领域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全省技术指导与业务培


训等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承德街253-3号


(八)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差额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国民健康相关公共卫生政策研究以及国家和省级期刊杂志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2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形。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


3.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要求,2022年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5.除符合上述招聘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龙江先锋网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wsjkw.hlj.gov.cn)及用人单位网站发布,提示性信息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31日17:00。


2.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2022年按期毕业证明(附件3)以文件夹形式(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单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3.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登记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近期证件照;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用人单位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现场,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由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一


份(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1.体检:根据考核,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


2.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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