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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有效(国家税务局赣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6月6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所涉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从2016年6月20日起停止执行。这也标志着,从6月20日开始,赣州中心城区“零契税”优惠终止。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地方税务局以及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针对市政府出台的稳定房地产健康发展做出相应的具体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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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补贴停止以什么时间为准?


从四个部门发布的《关于中心城区停止购房契税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文件的第二条信息得知,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手房)、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契税补贴时间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比如,购房者李先生6月19日办理完了一手房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那么他就还可以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如果李先生是20日才办理完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那么他将不能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购买二手房,以网签《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后的备案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6月19日,凡6月20日(含20日)之后网签《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将不再享受契税补贴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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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契税补贴申请时间何时停止?


对于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所以,购房者在6月20日(不含20日)前网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或《赣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在今年的12月31日前都可以办理契税补贴。购房者现在没必要去急着申请缴税,也不要急着查住房证明。在2016年12月31日之后,没有办理契税补贴的市民就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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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停止对市民有何影响?


对于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停止,对市民的购房或多或少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赣州市房管局提醒各位市民,不要因为政策的停止而盲目购房或者跟风买房。比如,市民在买房前,应该核实或了解项目规划许可证、总平面规划布置图、预售许可证等,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该仔细研读签订样本的各项条款内容。


以下为文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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