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疫情防控期间


又到了纳税申报日期


受疫情影响


企业的纳税申报怎么办


办理时限是否延长


办理流程有无变化


带着企业的这些问题


曲小文“帮打听”


答案来了


疫情防控期间


办税缴费温馨提示


·关于纳税申报延期:


据省税务局2021年12月28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通知》,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纳税人平稳有序办税,西安市、咸阳市、西咸新区所辖纳税人2022年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暂延长至1月25日。


·关于延期申报办理


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先行提供电子附列资料,按相关规定预缴税款,后续补充相关纸质资料。因疫情影响的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纳税人以及因隔离、市场封闭地区纳税人,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关于延期缴纳税款


因疫情影响需要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先行提供电子附列资料,后续补充相关纸质资料。因疫情影响的中风险、高风险地区纳税人在1月份申报期内未进行纳税申报,在2月份被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层报省税务局进行数据运维。


·关于申报流程操作


疫情防控期间,线上纳税申报操作流程与往常相同。自西安本轮疫情发生至今,曲江新区税务局线上业务正常开通,涉企业务网上办公保持正常。截至目前,区内企业税务申报率已近70%。


2022年1月大征期


为了让您足不出户在家完成申报


下面为您整理了详细的


延期申报核准用户操作手册


以及个体工商户网上申报步骤


快来收藏吧!


01


延期申报核准用户操作手册


一、环境要求


建议本地浏览器版本为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


登录网址:https://etax.shaanxi.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二、基本操作说明


操作人员进入网站后,点击【登录】选择不同登录方式后,登录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操作人员选择【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点击【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进入延期申报申请表页面。




请仔细阅读表单界面弹出的提示信息,如没有按提示信息里要求的上传附送资料,会导致审批不通过;



标黄的数据项为必填项。


点击页面上方“保存”按钮,可以保存填写的信息。下次进入该页面自动带出已保存的信息。


点击页面上方“重置”按钮,将清空已填写的所有数据,需谨慎操作。


点击“附送资料”可查看并上传所需的附送资料,其中显示“必报”的必须上传,“条件报送”的可自行选择是否上传。



表单申请信息部分带出了纳税人的税种认定信息,先勾选需要申请延期申报的税种,勾选完后选择“税款所属期起”,如果存在上期未申报的情况,系统会弹出提示,但是此提示不阻断业务办理,只是提示,要继续办理,点“确定”关闭提示就可以;然后选择“申请延期申报期限”;


注意:在申请延期申报的时候,如果几个税种品目是在同一申报表申报,那申请此报表税种品目的延期申报时,把同报表的其他税种品目一同选择进行延期,否则过了正常申报期限,同一表单中未申请延期的税种品目也将无法打开报表进行申报;比如现在表单中选择了城市维护建设税,那就要连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起勾选申请延期,不能只申请附加税表单里的一个或两个税种申请延期,要三个税种一起申请;


注意:需要申请延期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对应的征期已经结束,则是无法申请延期申报的。





填写申请延期申报的理由,目前没有必须报送的附送资料,检查无误,点击右上角“下一步”,跳转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操作人员可在【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度管理】下查询所申请文书事项的进度,可以通过“申请日期起止”或界面上的其他条件查询申请的文书;对办理状态是待受理的申请,可进行撤销、修改、删除,已受理状态的申请可查看进度跟踪,办理成功且税务人员已签发的申请可点“查签”查看发放的审批文书。



02


个体工商户网上申报步骤


一、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申报操作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路径: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业务】-【按期应申报】,进入申报清册页面。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点击“填写申报表”,申报保存后系统自动跳转《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或者从【按期应申报】里找到此表单填写完成保存即可。


2.实际收入超过定额更正申报路径:【按期应申报】中申报状态为“已申报”,点击操作栏【更正】填写保存即可;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错误更正】填写保存即可。具体操作见下图:






二、查帐征收个体工商户申报操作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路径: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业务】-【按期应申报】,进入申报清册页面。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点击“填写申报表”,申报保存即可。


提示:超过起征点或开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申报享受优惠政策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且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仅需将销售额填入申报表第11行即可。


2.水利基金申报路径:选择《通用申报表》,点击“填写申报表”,完成水利基金申报保存即可。


3.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路径: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


①点击首页经营所得(A表)



②选择申报年度,点击“确定”



③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搜索,勾选需要申报的单位名称,并确认添加。



④选择税款所属期止日期,一般输入季度末日期,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⑤如实填写收入、成本等信息,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⑥选择是否添加减免事项,如无减免事项可不添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⑦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获得反馈完成申报。



三、知识扩展


1.哪些主体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


以下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相关申报。


(1)个体工商户业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具体指哪些?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3.如何计算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以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4.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包含哪些?


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毀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申报前后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申报前首先要进入开票软件进行汇总上传,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成功后必须在征期结束前进入开票软件进行清卡(或者返写),否则本月征期结束后将无法正常开票。


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在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办理,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携手抗疫


守望相助


疫情终将散去


春天终会到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