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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处理方法有)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基本操作为:由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合作银行签署授信协议及相关的最高额担保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根据日常性的资金需求(含借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由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进行提款,并同时构成相关担保协议项下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2022年公司拟为4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德伊戈尔”)、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伊戈尔”)、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英文名:Eaglerise Development HK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伊戈尔”)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2.75%。


(二)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2022年预计顺德伊戈尔、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子公司与授信银行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审议意见


基于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在对上述全资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预计了2022年度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截至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4家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40.69万元(其中涉及的外币款项担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本月第一个工作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形成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40.36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资产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473.20万元,其他应收款8.64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70.11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0.43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24.22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本年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65.12万元。


4、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孙公司DEG INDUSTRIAL SUPPLIES SDN.BHD.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展望等综合性因素,由专业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对收购孙公司DEG INDUSTRIAL SUPPLIES SDN.BHD.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1,427.77万元。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73.20万元,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原因是由于客户破产,经多种渠道催收后仍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及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07.65万元,核销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28.93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160.56万元。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啜公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啜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0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啜公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啜公明,男,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独立董事资格。先后任职于深圳融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星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现任深圳银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市锦千星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啜公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共三项议案征集表决权。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05月06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 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收件人:陈丽君


公司电话:0757-86256898


公司传真:0757-8625676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独立董事 啜公明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啜公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2022年05月11日召开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本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仅就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征集表决权,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受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3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6320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目前公司围绕“2 X”战略布局,以能源产品和照明产品为基础,同时积极布局车载电源、通讯电源及储能等新的应用领域。


1、能源产品


(1)新能源变压器


新能源变压器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等领域,产品主要包括:配套于光伏逆变器的高频磁性器件、应用于光伏发电并网的升压变压器以及其他电能转换产品。高频磁性器件是光伏逆变器设备储能和能源转换的核心元器件,公司产品具有噪音小,稳定性高等特点,已连续几年为国内知名主流光伏逆变器厂商大批量供应。光伏升压变压器是光伏电站中升压并网的关键器件,公司产品具有转换效率高,稳定性好,恶劣环境适应力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众多光伏电站。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公司也是国内较早打入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光伏市场的厂商。


(2)工业控制变压器


公司的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主要应用于节能、环保型设备以及医疗、安防、数据中心等设备的配套,产品包括:环形变压器、方形变压器、开关电源、移相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等。该类产品对电压调整率、阻抗电压、移相角度、电压精度、谐波、使用环境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大部分属于定制类产品。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的客户主要是国际、国内一流的工业控制设备制造商,如日立、明电舍、博世、罗克韦尔、施耐德等。


2、照明产品


(1)照明电源


公司的照明电源产品主要配套于商业、家居及户外的照明灯具,客户主要为灯具厂商、室内及室外照明工程承包商。电源主要以标准产品为主,也有部分定制化产品。公司一直以来持续提升竞争力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设计研发、及时交付等综合服务能力的高标准需求。公司深耕照明电源领域多年,是国内少数同时与宜家、欧司朗、Kichler等国际知名企业形成长期稳定战略合作的企业。


(2)照明灯具


公司的灯具产品主要面对北美市场,均为定制类产品,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开发相对应的灯具产品,具体包括吸顶灯、卫浴灯、吊灯、筒灯等室内产品以及低压景观灯等户外产品,主要客户为北美的大型建材商超及灯具品牌商等。


3、其他产品


磁性电子元器件可广泛应用于生产、生活各个领域,随着技术的进步,磁性电子元器件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以磁性电子元器件为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公司目前正在布局的新产品包括车载电源、通讯电源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94,782,993.71元, 其中母公司净利润99,847,138.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99,847,138.2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84,713.82元和任意盈余公积金4,992,356.9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7,114,253.84元,减去2021年支付普通股股利34,861,23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57,123,091.33元。


(二)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基于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96,320,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9,264,091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因素,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6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容诚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容诚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伊戈尔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4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六)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链武,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盛新锂能、通宇通讯、万润科技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西藏药业、中广天择的审计报告。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伊戈尔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了伊戈尔、和胜等上市公司的审计。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链武、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杨晓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审计费用拟为: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因此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线上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二)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陆“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三)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肖俊承先生、独立董事啜公明、副总经理袁红波先生、副总经理陈林先生、副总经理赵楠楠先生、财务总监刘德松先生、董事会秘书陈丽君女士。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1年年报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2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次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使用对象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使用期限


(一)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二)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长肖俊承先生年度税前基本薪酬总额为95万元(税前)。


2、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任职,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取薪金。其薪酬包括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和业绩增量奖励三大部分。基本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考核工资根据所属岗位、行为表现、所属单位经营情况在年末进行考核并发放;业绩增量奖励则根据所属单位与上一年度相比营业利润增长部分的10%-15%对管理团队进行奖励。


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基本工资、考核工资标准如下(税前):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董事的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35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陈丽君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一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57,744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9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高级管理人员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31,452股、130,687股、61,455股、66,937股,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863股、32,672股、15,364股、16,734股,分别约占公司总股本0.01%、0.01%、0.01%、0.01%。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王一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


公司于2022年04月20日分别收到王一龙先生、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王一龙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伊戈尔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原股东贵州英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清算之非交易过户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8.22元/股—19.22元/股。


陈林先生、赵楠楠先生、刘德松先生和陈丽君女士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期间内,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均为四舍五入。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股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事项一致。


(三)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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