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具体的政策内容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3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上述优惠只需如实申报即可享受,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1、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第二条规定: “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每户每年减税8000元
3、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减税4000元
4、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税
5、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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