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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赁保障性住房是公租房吗(深圳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深圳公共住房供需矛盾仍较为突出,截至目前,深圳公租房轮候库内有34.7万人在排队等待租房


深圳已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全市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30%,不少于40万套(间) 毛思倩摄/本刊


持续扩大保障覆盖范围


经过多年的探索,深圳形成了三层住房保障体系:一是公租房;二是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三是可租可售的人才住房。三类住房在面积和价格上有一定差异,被统称为公共住房。探索的过程中,深圳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实现住房保障由“解困型”向“解困型与发展型并重”的转变,将非户籍家庭、公共行业服务人员、港澳人才等各类在深无房者纳入其中。


取消户籍限制,保障范围拓展“夹心层”。2012年,在全面实现户籍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深圳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延伸到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


拓展至人才群体。2015年实施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明确公租房面向人才出租、新引进人才享受租房补贴。2016年深圳提出建立以租为主、租售补相结合的人才住房制度。高层次人才和量多面广的基础性人才均被纳入保障范围。“十三五”期间,深圳面向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供应公共住房约8万套。


覆盖公共行业服务人员。2018年,深圳明确提出安排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房源,向符合条件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2019年深圳优先面向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职工、残疾家庭等群体配租公租房近6000套。


覆盖港澳青年,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2020年,深圳将香港青年人才纳入深圳市统一的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在深圳前海工作的香港青年孙淑萍,2021年5月一入职,就申请了人才住房。“50平方米,地段非常好,月租3000多元,一次签了三年合同。人才住房是在外地工作的人的一个稳定的家,能够给人一种安全感。”


“深圳的住房保障改革持续扩大覆盖范围的目的,就是要努力帮助各类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王德响说。


约35万人排队等待租房


随着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覆盖人群越来越多,住房保障需求持续增加,给深圳的住房保障工作带来挑战。面对地少人多的现实,深圳创新筹建渠道,尽力增加供给。


“十三五”期间,深圳积极拓展用地供给渠道,持续开展大规模住房建设行动,累计供应公共住房用地382.6公顷,占居住用地供应比重34.1%;累计建设筹集公共住房44万套,是“十二五”期间的2.4倍,占同期住房建设总量的56%;累计供应公共住房26.1万套,是“十二五”期间的2.3倍;累计发放货币补贴30.8亿元,惠及约20万人次。


筹建量超额完成任务,但“十三五”期间公共住房供应量却未达预期,主因就是用地紧张,在存量用地中“辗转腾挪”拉长了建设周期。


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偏低,一直是深圳住房市场发展面临的制约问题。为了解决筹建难题,深圳在2018年就提出“六类十五种”建设筹集渠道,除了增加新供应用地外,还通过盘活已批未建用地、社会存量用地,利用招拍挂商品房用地、城市更新和产业园区配建,公共设施综合开发,盘活存量用房等,着力破解土地供应紧约束瓶颈。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规划与建设处副处长骆惠琼说,“我们还在用地上做了一些创新,采取针灸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比如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土地不分宗的前提下,在学校、医院里建设配套宿舍。”


2020年起,深圳开始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但目前深圳公共住房供需矛盾仍较为突出,截至目前,深圳公租房轮候库内有34.7万人在排队等待租房。


为了加速供应,2018年8月深圳提出公共住房占六成的住房供应结构,改变过去商品住房占主导的供应格局,至2035年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中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


王德响告诉记者,此前出租的人才住房,以及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且符合“小户型、低租金”的市场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配套宿舍等都将归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今后,原本公租房覆盖的一部分保障对象将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来解决。”


供需之间仍存较大缺口


当前,深圳正在加紧与国家提出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衔接。


深圳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全市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30%,不少于40万套(间)。


目前深圳已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约3万套,在建及“十四五”预计新开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约10万套,征集市场租赁住房具有初步意愿的项目约1.5万套。“距离完成40万套的筹建任务仍有很大缺口。”王德响说,“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其中落实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租赁住房是重要渠道。”


但非居改租并非易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租赁处处长刘轶群表示,非居改租面临施工许可审批缺乏依据、多业主物业统一意见难、改造后宜居性较差、改造投入大回报低四大困难。根据目前政策,非居改租,不用变更用地性质,不用补交地价,给改造提供了更大空间。目前,深圳正在加紧研究具体落地政策,推动多部门联合审批,力争实现突破,努力探索出成熟经验,助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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