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拔入专款会计分录怎么写?
按照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收到财政拨入专款记入“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目。
会计分录: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或者 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
拨入专款和专款支出这两个科目是不是都不能用了?
是的。原制度中的“拨入专款”和“拨出专款”用“非财政补贴结转”科目替代。
新制度未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转账时,应将原账中“拨入专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将原账中“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借方。
第二年使用时还是正常核算,计入事业支出等,期末,将事业支出结转至非财政补贴结转借方,等于是冲抵了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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