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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营销员违法吗(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是什么法律关系)

有诗云:


保险本为抗风险


避税保障加保全


推销合法应无事


勿帮骗子来洗钱



今日胡说:保险业务员被判刑的背后


生活中,大家经常会见到保险业务员。不管入司多久,都有业务压力,所以见到客户的热情和不断地推销,也让很多人不是很喜欢。


尽管不喜欢,也不影响他们的工作的热情。


自然,见到有意投保的客户,绝对是使尽浑身解数也要尽快把单签了。


如果是你,遇到很有钱的客户,两年当中,签了33单,合计保费7700万元,你会不会骄傲和自豪?


即便不看在佣金的份上,单就是这销售额,也会让你在保险公司出尽了风头。


因为保险公司有排名文化,荣誉榜,只要有业绩,就会有大会小会表扬。


但是,且慢,今天我们说的就是这么一位保险业务员,认识了两位大客户,两年中不断的签单,保费贡献了7700多万,最后还把两位客户发展入司做了业务员。本来挺好的事,结果东窗事发,保险销售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150万元;那两个客户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1年和5.5年,合计处罚金650万元,违法所得被追缴。



是啊,让谁想可能一开始都不明白:


不就是卖保险么?判刑?


买保险,也判刑?


如果知道了购买保险的资金来源,就不奇怪了。


原来这两个人都是传销头子,而且略懂一点保险常识,所以就妄想通过购买保险进行洗钱从而达到保全财产的目的,而保险业务员明知这些情况还要提供保单签单。所以是因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被判刑。


意外又不意外。


法治社会下,保险能够提供避债避税避查功能,但绝非法外之地。


非法资金妄想通过保险洗钱,只能说是妄想。


但是,每一起案件的背后,我们都能发现人性,也能发现漏洞。


比如,针对这起事件,保险公司难道不应该反思么?


保险公司的责任在哪里?


两年多的时间,大量的资金进入,保险公司只见保费高兴了,没有想到天天学习的反洗钱知识么?


投保资料里,缴费能力明显大于年收入,不仔细核查?


入司手续中,不排查一下过往经历?明明有犯罪记录还让进入保险公司,你让别人怎么看保险公司的从业素质?


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发现这些问题,拒绝保单,那么,是不是也在帮助保险代理人远离犯罪的边缘?


我记得马克思资本论中有一句话:


资本是不管劳动力的寿命长短的。它唯一关心的是在一个工作日内最大限度地使用劳动力。它靠缩短劳动力的寿命来达到这一目的,正像贪得无厌的农场主靠掠夺土地肥力来提高收获量一样。


套用到今天,是不是可以这样解释?保险公司对待外勤,只是看到了他们能带来的保费,至于保险代理人的风险,还是没有进入到他们的视线。


写到这里,想起了前一篇文章中,有11名员工为了帮助公司解决资金问题,自己陷入到巨额债务中。


谁说去工作,就没有来自于公司的风险?


有风险后的痛苦不必多说,给自己和家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又如何能弥补?


所以,还是那句话,挣钱不容易,亏钱太简单。这些都有关我们的一生幸福。


如果觉得老胡说得还在理,点个赞吧,关注我,继续为您胡说



结后语:


工作也需擦亮眼


单位稳妥最保险


遇事先思而后行


免遭伤害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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