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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转销(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和转销的区别)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母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减值准备;部分应收款项已无收回的可能性,对其予以核销。本期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5.67万元,转回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187.84万元,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36.5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1、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4.74万元,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7.47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1.84万元。


2、存货计提减值及转销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56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1.87万元,报废存货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6.16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159.81万元。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况及影响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原值合计为1,633.7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金额1,633.76万元,账面净值0元;拟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原值为2.8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金额2.83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合计1,636.59万元,核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了备查账目,保留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减值准备的影响


2021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总计15.6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5.6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11.87万元,增加公司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1.8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159.81万元,报废存货核销存货跌价准备16.16万元,对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无影响;公司核销应收款项合计1,636.59万元,对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无影响。


四、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10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保函、保理等;拟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相关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授信及保证期间等最终以相关机构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以相关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实际金额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信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1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拟为华信科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目前尚未发生,相关担保预计额度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为华信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内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备注:本担保余额已包含账期影响。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16C02


法定代表人:徐非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持有华信科51%股权。华信科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华信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质押等,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2、担保期限:自本次担保获股东大会批准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并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为华信科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目前,华信科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华信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担保期内,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目前持有华信科51%股权,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华信科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提供同比例的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方便其筹措资金,提高融资效率。目前,华信科经营状况良好,总体财务状况稳定。在实际担保发生或签署担保协议时,华信科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提供同比例的担保或者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拟为华信科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14.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1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一:鉴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办公场所(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的租赁期限将于2022年2月23日到期,公司与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控股”)就双方于2021年2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签署了《续租补充合同》,公司当前办公场所将自2022年2月24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续租。在前述租赁期内,续租租金及物业管理费与原《房屋租赁合同》保持一致。


2、关联交易事项二: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无息借款,前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助资金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均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3、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企管持有其15%的股份。舜元企管和舜元控股(合称同一关联人)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续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以上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一


1、基本情况


名称: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29127G


企业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


法定代表人:陈炎表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投资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停车场(库)管理(限分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根据舜元控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控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舜元控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二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田家村吴山


法定代表人:王国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根据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舜元企管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关系


1、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2、舜元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其系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且舜元企管持有其1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舜元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公司核查,舜元企管和舜元控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一之标的:


公司向舜元控股续租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作为公司主要办公场所并签署相关房屋租赁的合同,续租租赁期限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


2、关联交易事项二之标的:


舜元企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无息借款,前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助资金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的无息借款均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舜元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租赁正常经营所需的办公场所,交易的价格与之前《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金保持一致,相关交易价格系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舜元企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向舜元企管支付利息。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事项一之《续租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续租补充合同主体:


出租方:舜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房屋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99号5楼03/05单元


3、租赁期限:自2022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3日


4、租赁面积:1570平方米


5、续租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286,525元。


6、物业管理费:每月人民币47,100元。若租赁期间出租方合理调整物业管理费,则物业管理费相应调整。


7、房屋租赁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续租期内,保证金金额与原租赁合同一致,保持不变。


8、其他:续租期内,除本续租合同另有约定外,原租赁合同的其他条件和条款不变,继续适用于续租期。


9、生效条件:本续租合同经双方盖章,并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联交易事项二的主要内容:


舜元企管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无息借款,前述额度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助资金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根据后续资金需求情况与舜元企管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向舜元控股续租房屋是解决公司办公场所的未来发展需求,系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舜元企管向公司无偿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其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能够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向舜元控股续租办公场所所涉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们提供了关联交易议案相关的各项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舜元控股续租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办公需求;舜元企管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相关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舜元控股续租办公场所能够满足公司后续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办公需求,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无息借款财务资助体现了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对公司的支持,为公司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


九、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续租补充合同》;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1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已于2021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2021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接受深交所委托就公司申请恢复上市事项进行现场核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及原因


根据现场核查的意见,公司对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一)财务费用确认


前期差错事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8笔无息资金借款,累计金额为4.04亿元。公司按照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提相关利息,确认财务费用168.51万元,同时增加168.51万元资本公积。


会计差错更正:公司根据现场核查的意见进一步自查,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更正计提相关利息,调增2020年财务报表财务费用292.92万元,同时调增资本公积292.92万元;调增2021年1-6月财务报表财务费用533.90万元,同时调增资本公积533.90万元。


(二)前期成本转回


前期差错事项:2007年,子公司长兴芯元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芯元”)委托长兴县雉城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和新村建设。2013年11月,长兴县雉城街道办事处出具《雉城街道农民安置新村应收情况》累计应结算工程款1,268.20万元,扣除已支付910万元后,长兴芯元据此暂估应付工程款358.20万元,同时将1,268.20万元计入工程成本。截至2019年底,长兴芯元已将前期确认的工程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2020年12月,长兴芯元收到长兴县雉城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确认函》,认定最终结算工程款为963.79万元,扣除已支付的910万元后尚需支付53.79万元。长兴芯元据此冲减2020年主营业务成本304.41万元。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将上述事项形成的相关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


会计差错更正:根据现场核查的意见,公司考虑上述工程款暂估时间与最终结算时间间隔较长,存在一定的偶发性,将上述事项形成的相关损益304.41万元调整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重述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三)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1、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2、2021年6月30日


单位:元


(二)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三)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1、2020年度


单位:元


2、2021年1-6月


单位:元


(四)对2020年度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三、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重大重组相关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2020年度、2021年半年度相关财务报表的调整,对标的公司相关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无影响。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公司2020年度、2021年1-6月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五、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2号);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


6、《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1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11,369,096.01元。鉴于公司的实收股本为816,627,36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原因系2017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持续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因受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被逮捕等因素影响,公司各项融资渠道受到限制,面临流动性紧缺的困境,从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导致公司2017年和2018年大幅亏损。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自2019年12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换届完成后,公司着重梳理主营业务研发、运营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实施控本降费、提质增效等措施,快速实现了主营业务的正常运作。2020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自我“造血功能”得以恢复,实现了扭亏为盈。2021年度,公司持续保持稳定经营,经营业绩亦实现了盈利。


目前,公司正在推进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净利润水平等方面均能得到一定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将显著增强。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简称:*ST盈方 证券代码:000670 公告编号:2022-016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方微”)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13605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根据《补正通知》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加期审计、补充评估等补充更新事宜,公司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证券简称:*ST盈方 证券代码:000670 公告编号:2022-017


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资产评估师的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担任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评估机构,原签字评估师戴蔚凌、程瑶拟变更为窦孜哉、李亮节。


变更事由:戴蔚凌、程瑶从中联评估离职至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评估师的专项说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变更签字评估师的专项说明》和《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变更签字评估师之专项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15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含两大业务板块: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分销双主业的经营模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控股子公司绍兴华信科为主体开展芯片的研发设计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华信科及WORLD STYLE开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经营模式


①集成电路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


从事面向智能家居、视频监控、运动相机、无人机、商业工控设备等应用的智能影像处理器及相关软件研发、设计、销售,并提供硬件设计和软件应用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芯片及软件。芯片产品主要面向影像处理领域,软件产品为基于应用处理器、影像处理器芯片的嵌入式软件应用。


研发模式:秉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策略,通过自主研发与外购IP核相结合的芯片研发模式,提供符合客户和市场需求的产品。


生产模式:公司为Fabless模式的IC设计企业,主要从事芯片的设计与软件的开发,将集成电路的制造、封装和测试环节通过委外方式来完成。


销售模式:公司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通过直销了解市场需求,通过经销开拓市场,降低运营成本。


②电子元器件分销


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及供应链支持的一体化服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代理多家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原厂的产品,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射频芯片、指纹芯片、电源芯片、被动元件、综合类元件。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网络通信、汽车电子、智能穿戴和消费电子等行业。


采购模式:根据客户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合格供应商以及获取具有竞争力价格,签订供货合同,进行产品采购。在产品推广期以及对于更新换代速度较快、个性化较强的定制化产品,通常采用订单采购的方式,以降低库存积压和减值风险;对于成熟且通用性较强的产品,根据对市场需求的分析判断对相关产品设定安全库存,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库存,确保可在较低的库存风险下快速响应客户的产品需求。


销售模式:根据客户需求、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年度销售计划。在客户处建立供应商代码,确立供销关系;了解产品货期,跟进客户项目生产需求,做好备货计划;跟进订单的执行情况,在交货之后负责对帐、开票和回款完成订单销售。在全国电子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了一个稳定、高效的专业销售网络并配备销售工程师对客户跟踪服务,及时处理问题并定期拜访。


(3)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在全球半导体市场快速增长的带动下,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信息电子产品制造和消费大国,集成电路的市场也逐渐地上升到全世界最大的消费市场。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金额达3500.4亿美元,较2019年增加了445亿美元,2021年1-11月中国集成电路进口金额已达3890.6亿美元,同比增长23.4%;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出口金额为1166.0亿美元,较2019年增加了150亿美元,2021年1-11月中国集成电路出口金额为1381.2亿美元,同比增长34.0%。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其涉及诸多产品种类,是支撑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和先导性产业,也是促进我国高技术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其所派生出的PC、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一大批信息技术产业已经渗透到了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当前全球竞争的焦点所在。


十四五规划期间,关于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的不断出台,再次向全国、全球的企业和人才传递出持续发展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的恒心、大力延揽专业人才的决心及全力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雄心。目前,集成电路产业整体规模仍处于持续扩张时期,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精准施策,吸引社会投资者、聚集丰富社会资源,为集成电路产业可持续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技术保障以及资金支持。


盈方微作为中国半导体产业的一员,目前处于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综合水平高、产业链完整、产业生态环境好的集聚地上海,亦积极在芯片设计、自研算法等领域加速创新,结合贴近国内市场的优势,为客户研发高性价比的芯片产品。


电子元器件分销为集成电路制造行业的下游行业,是产业链中连接上游原厂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是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当前,疫情影响导致国外部分电子元器件企业生产经营受阻,也促使海外订单不断向国内转移,这给国内电子元器件相关企业借以占领市场的机会。随着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物联网等应用市场的高速发展,国内电子元器件相关企业顺应形势、勇抓机遇,市场份额得到不断提升,国内电子元件企业在全球的影响力与日俱增。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已于2021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1年6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接受深交所委托就公司申请恢复上市事项进行现场核查。根据现场核查的意见及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并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所聘任的天健事务所已出具相关审核报告(天健审〔2022〕92号))。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要差异


√ 是 □ 否


公司根据上述现场核查的意见进一步自查,对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恢复上市相关工作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获得深交所受理;2021年6月11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2.17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2021年5月31日、8月1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66号、第173号)。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对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各项工作。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虞芯投资和上海瑞嗔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华信科和World Style各49%股权,并同时向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未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并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2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213605号,以下简称“《补正通知书》”),公司将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并及时报送。


3、立案侦查


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收到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开分公(经)立字[2020]753号),荆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立案侦查。2021年7月29日,公司收到荆州市公安局出具的《关于对盈方微公司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不予刑事追责的函》,荆州市公安局对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情况不予刑事追责。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行为意见的回函》,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认可荆州市公安局对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犯罪一事不予刑事追责的决定。


4、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7日、6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增资人民币24,000万元。上海盈方微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相关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7月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5、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华信科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绍兴华信科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绍兴华信科已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相关工商登记机构办理完毕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9月10日取得了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韵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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