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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朔州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朔州市开发区国税局局长)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 9月1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正式实施,新《固废法》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冯西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冯西煤业)、山西朔州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升煤业),无视相关法律法规,将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交给下游洗煤厂,经再次洗选后,被随意倾倒,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现场触目惊心。不仅如此,该两家煤业公司经营还涉嫌偷税漏税。


冯西煤业、崇升煤业同为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发集团)下属公司。


粗暴倾倒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遭破坏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矿井内开采出的原煤,经过选煤作业后,即产生了煤矸石,而煤矸石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起来程序比较繁琐,且费用极高。


由于初选产生的煤矸石中含有少量的中煤,因而被志顺、泰茂(音)两家洗煤厂运走,再次进行洗选,洗选后所产生的煤矸石被随意倒掉。此举,对于冯西、崇升煤业公司来说,可以省下固体废物处理费;而志顺、泰茂(音)两家洗煤厂在煤矸石中选出的中煤可以再次销售,从中获利,可谓“一举两得”。


中国商报记者看到,冯西煤业、崇升煤业的煤矸石筒仓外排着长队,前来拉煤矸石的货车络绎不绝。此外,现场并未看到两煤业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置场。



位于泰庄村南侧的泰茂(音)洗煤厂依山而建,沿着一条蜿蜒崎岖的小路向南行驶至1公里处,记者看到满载煤矸石的货车不断前来卸车,一条深度几十米的山沟逐渐被填平,现场铲车正忙碌着将卸下来的煤矸石逐一推平,平整出来的场地亦渐渐变大。



中国商报记者看到,现场作业简单粗暴,山体大片植被正遭受固体废物吞噬,场面令人不忍直视,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亟待修复。


周边村民向记者透露,彼时的洗煤厂只有一小块地,因周边都是山沟,生产场地无法扩大,所以该洗煤厂将产生的煤矸石逐步往场地周边倾倒,使场地渐渐扩大,而此时的洗煤厂面积已有四五百亩,其场地底下全是用煤矸石垫起来的。



记者了解到,该洗煤厂将垫起来的平地,相继被对外出租,从中继续获利,目前的租户已有七八家。


《固废法》第二章,第二十条规定,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朔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王科长向记者介绍,煤矸石属于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做防渗,构筑堤、坝、挡土墙等设施,并依法取得环评手续、通过验收。此外,还应建立台账、申报登记制度等。总而言之,固废处理有着严格的流程。


王科长继续表示,像这样随意倾倒工业固废是绝对不允许的。但这些企业均属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监管。


据悉,2017年朔州市环保局因崇升煤业选煤厂未验收、矸石场未配置碾压设备自燃点、露天堆放原煤及煤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没有“批准条”拒绝接受采访


就上述问题,中国商报记者向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提出采访,办公室主任王志伟说,要看记者采访的问题是正面宣传的还是监督类的,如果是监督类的采访,需要平鲁区宣传部开具“批准条”方可接受采访。不仅如此,局长赵瑜也向记者表示,采访需要宣传部的“批准条”。


针对两洗煤厂的用地情况,记者向平鲁区自然资源局提出采访,该局办公室张亮说,采访需要平鲁区宣传部的“批准条”。


对此,中国商报记者前往平鲁区委宣传部,许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闻中心主任下乡了,开“批准条”采访需要等他回来。


直至记者离开,平鲁区宣传部迟迟未能开具“批准条”。截至发稿,相关部门未作任何回复。


涉嫌偷税漏税


据知情人士介绍,煤矿开采出来的原煤,煤矸石的占比约在20%至30%之间,煤泥的占比约在10%至15%之间。冯西煤业、崇升煤业的煤泥日产量分别在500吨、800吨左右,售价约90元/吨。


值得注意的是,该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冯西煤业、崇升煤业所销售的煤泥,从未开具发票,已涉嫌偷税漏税。


朔州市税务局办公室孙主任向中国商报记者介绍,煤矿出售煤泥不开发票,是绝对不允许的。并表示,关于冯西、崇升两煤业公司煤泥的纳税情况,随后向记者反馈。


货车司机进一步透露,冯西煤业有四个煤泥户头,崇升煤业有三个,基本都是轮着来,一户拉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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