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 9 日发布《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为促进汽车消费,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 0.5% 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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