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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社保(黑龙江电子税务局如何缴纳社保)




第一是“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对应属期内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第二是“减”。 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对应属期内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统筹地区统筹考虑安排。




第三是“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第四是“延”。对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4月30日前完成补办补缴。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待遇享受。




为了确保政策早落地、企业早受益,全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与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等部门精诚协作,采取“五个到位”措施推进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工作机制保障到位。各级税务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系列配套文件和工作任务清单,强化考核考评,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社保费减免政策落实。




二是宣传辅导落实到位。全面梳理各项政策及实施办理流程,明确缴费人享受减免政策方式、办理流程及申报缴费有关注意事项,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宣传,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对缴费人针对性辅导,为缴费人答疑解惑,确保缴费人懂政策、明程序、会操作。




三是信息系统准备到位。针对征收计划调整、划型标识、退抵信息传递、减免统计核算分析等具体业务,研究减免政策信息系统调整对接方案,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同时加强系统监控和信息及业务运维保障,保证缴费人申报缴费便捷顺畅。




四是缴费办理衔接到位。做好适用新旧政策的费款征收衔接,推广“电子税务局”等无接触式缴费渠道,创新办税服务厅缴费服务方式,实行缴费人错峰错期办理,确保缴费人顺畅缴费。




五是多缴退费配合到位。通过后台批量提取数据,配合人社部门,采取无申请方式,对政策出台之前2月份已缴费款应减免部分进行批量退费。截至目前,通过批量办理已为5.4万户企业,退费7.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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