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报告,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变更新营业场所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长沙路交口西南侧世纪都会商厦-1804,1805,1806,1807单元,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CitiBAnk (China) Co., Ltd. Tianjin Branch
机构编码:B0249B21200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524894
业务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批准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0日
住 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长沙路交口西南侧世纪都会商厦-1804,1805,1806,1807单元
邮政编码:300051
电 话:022-58900988
传 真:022-83191688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发证日期:2016年11月18日
以上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www.cbrc.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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