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无产权车位如何纳税,是以不动产租赁还是不动产转让?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1-06
答: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办至相关部门,反馈内容如下:
根据总局有关政策解答精神,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购买方取得了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分配等权力,仍应按照出售不动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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