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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防伪税控开专用发票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专用发票)

提问:


专家回复:


不按规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取得不按规定开具的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样不能抵扣进项税。


"销货清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汇总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明细法定证明附件,开具"销货清单"应详细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汇总的专用发票号码、专用发票代码、货物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销售额。


"销货清单"商品销售额和税额合计数、填开日期和内容及税率必须分别与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项目一致,购货方取得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同时要取得两份"销货清单"并加盖销售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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