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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本金偿还是什么意思(偿还贷款本金是什么意思)



2021年7月20日,我国首例个人破产重整案宣告终结。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重整计划,债务人利息、滞纳金等全免,仅需偿还本金。作为全国首例个人破产重整案件,梁某申请为何会被通过,个人破产重整需要哪些条件,通过对本案的分析,能够更好地理解该制度的原则和应用。




申请人情况:


2018年,梁某开始创业。梁某先后投资开发蓝牙耳机、儿童早教机和额温枪等,获得3项专利,却一直未能盈利。为解决经营资金问题,梁某先后向13家银行、网络贷款公司等借款,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债务滚动累计达75万余元,最终无力清偿。


梁某创业失败后,很快找到工作,每月收入约2万元。


今年3月10日,梁某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




法院受理情况:


1、梁某对外债务情况:共有1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30笔债权,债权总额648289.02元。法院依法裁定确认10家债权人的债权,共计564216.91元。


2、梁某财产情况:梁某已婚,家庭名下无房无车;现金财产8万余元;本人名下有两项公司股权、两项有效知识产权;目前每月收入约两万元,有未来可预期收入。


3、梁某提交个人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方案,经测算,个人破产重整方案显然能使债权人享有更高的受偿率,最终,债权人会议通过梁某个人重整方案。


4、根据重整方案,债务人夫妻共同收入用于清偿债务,共计3年内清偿;鉴于梁某有两位子女需要抚养,有一位老人需要赡养,保留一家五口生活费7700元/月。




律师说法:


1、本案为首例个人破产重整案,发生于前篇个人破产清算案之前。两位申请人之所以选择不同的方式,一是清偿能力的不同,在本案中,不仅债务人梁某收入稳定,有知识产权等未来可预期收入,债务人妻子也愿意共同还款,清偿能力较高;二是债务总额相对较小,扣除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本金约50万元,债务人具有还款能力,能够实际履行。


2、个人破产重整需经债权人会议和法院同意,其中债权人会议需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债权人或其代表同意;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由法院审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结重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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