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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人事(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历任局长)



32名河南平顶山地税系统干部,包括6名下辖市县区局长、副局长,向时任平顶山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全忠行贿买官。


33名行贿人有32人是耿全忠在地税系统的下属,绝大多数人行贿是为了自己得到提拔、调动,另有一名行贿人关某是为了将儿子安排到平顶山地税系统工作。


耿全忠还咬出了自己代别人行贿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局长赵亚平的犯罪事实,后者被中纪委调查。


2014年12月18日,舞阳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耿全忠有期徒刑10年。一审后,耿全忠不服,上诉至漯河市中级法院。他认为,自己向纪委检举揭发赵亚平受贿,应该构成重大立功。但河南省漯河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耿全忠“检举揭发”赵亚平,是其对帮助温某行贿的犯罪事实的坦白交代,不构成立功。2015年7月3日,漯河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网上公布的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舞刑初字第167号,披露了相关案情。


经审理查明:


一、2009年至2012年,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三次共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李一某102000元,在耿全忠的帮助下,李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离退休干部工作科科长。


二、2009年至2010年间,耿全忠分别在自己办公室、某某市环保局家属院门口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宣传教育科副科长付一某2张建设银行卡各50000元,在耿全忠的帮助下,付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宣传教育科科长。


耿全忠供述,证明2009年中秋节前的一天、2010年2月份春节前的一天,付一某送其两张建设银行卡,每张卡内存有5万元人民币。这两张银行卡其拿回家后交给了爱人庞一某并对庞一某说把卡内的钱取出来。


三、2009年至2010年间,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三次共收受新华区某某税务局副局长崔一某95000元。在耿全忠的帮助下,崔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主任科员。


四、2009年至2012年,耿全忠分别在自己办公室、郑州市某某路省某某税务局家属院家中、某某市环保局家属院内住处,五次收受汝州市某某税务局副局长陈一某共92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陈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耿全忠供述,证明2009年春节前一天,时任汝州市某某税务局副局长陈一某来到其办公室将一个普通牛皮纸信封放办公桌上就走了,信封内装有现金2000元。2010年4、5月份的一天,在其家楼下陈一某把一提茶叶放在其车后排座上,里面装有50000元现金。又过了几天,陈一某来到其在某某市环保局家属院租住的房子里面将一个装有20000元现金的档案袋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2011年和2012年春节前一天,陈一某来到其租房处两次将一个装有10000元手提纸袋子放在茶几上。2010年5月份在研究人事调整时其提议把陈一某从汝州市地税副局长提拔到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任副局长,由副科级提拔成了正科级。


五、2009年至2010年,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共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高一某56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高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六、2009年10月,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两次共收受湛河区某某税务局副局长的董一某2000元的购物卡一张及现金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董一某的儿子董二某于2010年3月21日被安排到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系统工作。


耿全忠供述,证明2009年10月份的一天,某某市湛河区某某税务局主任科员董一某到其办公室,说他儿子董二某从部队复员了,河南省某某税务局给某某地税系统2名退伍兵安置指标,请其照顾。董一某从身上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到办公桌上就走了,里面装有2000元的丹尼斯的购物卡。又过了几天,董一某又来到其办公室把一个档案袋放到其办公桌上,里面装有50000元现金。


七、2009年3月的一天,耿全忠在某某山脚下的竹泉农家院收受某某市卫东区某地税所副所长郑一某50000元。在耿全忠的帮助下,郑一某于2009年5月6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副主任科员。


八、2009年5月,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舞钢市某某税务局铁山中心税务所所长李二某50000元,耿全忠承诺为李二某调动工作。


九、2009年至2012年,耿全忠分别在郑州市某某路省某某税务局家属院家中、其办公室七次共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赵一某感谢其提拔的丹尼斯购物卡30000元、现金15000元。


十、2009年3月,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石龙区地税局科员郑三某20000元。在耿全忠的帮助下,郑三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石龙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


十一、2010年初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局长温一某1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温一某于2010年5月24日被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十二、2010年5月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朱一某10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朱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某某税务局纳税服务科科长。


十三、2010年5月,耿全忠分别在郑州市某某路省某某税务局家属院家中、郑州市一家饭店内,两次共收受汝州市地税务局征管分局综合股股长何一某7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何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汝州市某某税务局夏店中心税务所所长。


十四、2010年4月的一天,耿全忠在某某市环保局家属院内的住处收受湛河区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的银一某60000元。在耿全忠的帮助下,银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叶县某某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耿全忠供述,证明2010年4月份的一天,银一某到其在某某市环保局家属院的住处,提了一提山西老陈醋和一个手提袋,打开手提袋见里面装有60000元现金。2010年5月份某某市地税系统人事调整时,其提名让银一某去叶县某某税务局任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十五、2010年5月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周一某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周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十六、2010年5月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卫东区某某税务局建设路所所长吕一某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吕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石龙区某某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十七、2010年5月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税政科科员李四某50000元的工商银行卡一张,在耿全忠的帮助下,李四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舞钢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耿全忠供述,证明2010年5月的一天,李四某到其某某某某税务局的办公室,向其表达了他想进步的意思,临走时把一个信封放在办公桌上就离开了。打开信封里面装有一张工商银行的银行卡,附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金额50000元和密码。2010年5月某某地税系统干部调整中,其提议李四某任舞钢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2010年5月底李四某被任命为舞钢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2010年下半年其妹妹耿甲某到郑州市其家里看望,对其说看病没有钱,其就把李四某送的银行卡给妹妹耿甲某了。


十八、2010年3月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汝州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分局局长杜一某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杜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汝州市某某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十九、2010年3月,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汝州市某某税务局小屯所所长李五某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李五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汝州市某某税务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二十、2010年6月,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直属局办公室主任李六某50000元。在耿全忠的帮助下,李六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叶县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二十一、2010年5月,耿全忠在某某市环保局家属院住处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科员宋一某10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宋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鲁山县某某税务局张良中心税务所所长。


二十二、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卫东区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苏一某30000元,苏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任宝丰县某某税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二十三、2010年5月份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流转税科科员崔三某30000元,崔三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鲁山县某某税务局稽查分局局长。


二十四、2010年2月至2010年5月,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两次共收受某某市地税局系统工作人员张三某现金22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张三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耿全忠供述,证明2010年2月份春节前一天,张三某到其办公室将一个普通牛皮纸信封放在办公桌上就离开了,打开信封发现里面有2000元现金;2010年5月份的一天,张三某又来到其办公室说她家小孩年龄小,不愿去县里任职,想进市局担任副科长,随后从身上掏出一个普通牛皮纸信封放在办公桌上,后打开信封见是两叠共计20000元现金。2010年5月份的干部调整中,张三某从稽查局调整到市局政策法规科担任副科长。


二十五、2010年春节左右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鲁山县某某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冯一某2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冯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稽查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局局长。


二十六、2010年4月的一天,耿全忠在鲁山县下汤镇“皇姑浴”温泉假日酒店收受鲁山县某地税所所长杜三某2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杜三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石龙区某某税务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二十七、2010年3月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流转税财产行为税科副科长马一某2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马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某某市某某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主任。


二十八、2010年至2011年,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两次收受某某市新华区某某税务局焦店中心税务所所长荆一某感谢提拔的15000元现金。


二十九、2010年5月初的一天,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叶县某某税务局纪检组组长孙一某1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孙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叶县某某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三十、2010年5月,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宝丰县某某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俞一某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俞一某于2010年5月27日提拔为宝丰县某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


三十一、2011年至2012年,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河南省人民医院四次共收受某某市某某税务局培训中心主任张六某感谢其提拔的20000元。


三十二、2011年底,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关一某现金3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关一某的儿子关二某于2012年2月13日到某某地税系统工作。


耿全忠供述,证明2011年12月份的一天,舞钢市某某税务局副局长关一某到其办公室,说她儿子已经公示为某某地税系统拟招录人选,希望把他儿子分配到舞钢市地税系统工作,说完将一个普通牛皮纸档案袋压在办公桌的报纸下面就离开了,后来打开档案袋发现里面装有30000元现金。2012年3月份在开会研究的时候,其提议将关一某的儿子分配到舞钢市某某税务局工作。


三十三、2012年春节前,耿全忠在自己办公室收受某某市卫东区某某税务局局长杨二某50000元。在耿全忠帮助下,杨二某于2012年4月提拔为某某市新区某某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耿全忠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数额共计人民币1759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决如下:


一、耿全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3月3日起至2024年3月2日止)。


二、退缴赃款人民币50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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