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购买商品代垫运费的会计分录(销售商品代垫运杂费的会计分录)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特殊业务的处理。


企业用自产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的账务处理问题


企业用自产的货物用作福利发放给职工,根据现行增值税法规规定,应视同销售货物处理,计算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类产品售价×数量×税率)


库存商品(成本价×数量)


该项业务实际上并没有发生销售,因此不需作收入分录,不需开具销售发票,也不需在损益表中反映。


然后就是很重要的一个知识点,用自产产品发放职工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这一点一定要记住!


为了大家更好的学习,下面来看一个例题。


甲公司2018年12月份经营效益比较好,经过公司高层领导决定,向员工发放一些福利,发放的福利为公司自产的产品,该种产品的成本价为500元每件,市场上同类产品的售价为600元每件,本次发放福利共计产品100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100*17%


库存商品


关于自产产品用作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问题就讲到这里,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提出,相信通过本文的讲解和案例分析,大家已经会处理这种问题了。


发布于1天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