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江苏省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49号)》,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截至目前,扬州市共有高风险地区10个,中风险地区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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