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上)与产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起始时间不一样。
开发商广州市南沙东湖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则回复业主称,经征询国土部门意见后得知,当前政策下不可能办理土地使用年限续期工作。开发商认为,笔误问题既无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也没有给业主造成实际损失,且政府部门也无明确处理意见。因此,开发商决定给予众业主免除半年物管费作为补偿。
业主则认为,这对以后房屋交易、续期都是有影响的,“这么明显的笔误,主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
开发商:
不会影响权益,业主可走法律途径
开发商进一步向南都记者解释称,公司工作人员“信息录入笔误”发生于2017年,在2020年8月拿到第一本不动产权证时公司才发现。开发商称,发现后分批分人告知了业主,并与部分不理解的业主沟通,“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目前沟通将继续进行下去。”
“就是一个笔误,并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期限早已固定不能更改的客观事实。”开发商称,已向南沙区有关部门提交请示,请政府介入协调纠纷,“如果业主不同意政府的调解方案,那建议走法律途径,由司法解决。”
职能部门:
“补回9年”违反法律规定
5月31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向楼盘开发商复函称:“东湖洲地块土地使用权年限从2002年9月起算,证载土地使用权年限信息无误。”对于业主要求“补回9年”的要求,两部门明确表示,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已明确居住用地年限自2002年9月起计70年,若增加9年,将会违反法律规定。因此,两部门均建议双方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处理。记者注意到,该份回函并未提到信息录入错误后职能部门审批未及时发现的问题。
7月14日,李先生告诉记者,协商仍在进行,多数业主仍不能接受开发商的补偿方案,“已有两名业主提起法律诉讼,正在走程序。我们会继续向其他部门反映此事。”
专家观点:
网站主管部门应对录入信息错误承担责任
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谭国戬认为,开发商和监管部门均存在责任。“阳光家缘网站启用已有十余年,由广州市相关部门授权办理广州市内房屋预售、销售登记审批等业务,所以网站主管部门应对录入信息错误的结果承担责任,小区业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要求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谭国戬认为,此过程中开发商至少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业主“续期”的诉求在客观上难以实现,可根据双方买卖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请求开发商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谭国戬表示,业主即使日后转售房屋,土地使用权期限也不会因登记错误受到影响,但是否需要缴纳续期费用,在法律层面还存在空白,过去的理论和实践中也曾引起较大争议。
“责任肯定在开发商,但业主们续期的诉求应该也是没法实现的。”广州市房地产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孙不熟分析认为,短期内业主二手房交易不会有很大影响,但三十年甚至更久以后,影响可能比较明显。他也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索偿。
打分对象
南沙区住建、审批等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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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力度:15
处理成效:15
市民评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