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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服务公司(云南润滇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鉴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公司将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传统建筑幕墙、光伏建筑、室内装饰和室内设计。


①建筑幕墙


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目前正在山东、武汉建设两大基地。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等子公司承接,其中江河幕墙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


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在幕墙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作为幕墙龙头企业正向光伏建筑延伸和转型,将积极推动光伏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②光伏建筑业务


相较于传统建筑幕墙,光伏建筑更加侧重于光伏与建筑的一体化建设,具有绿色环保、降低碳排放、产生经济效益等特点,符合绿色环保及“双碳”的国家战略。在光伏建筑领域,公司拥有太阳跟踪式光伏电源系统的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基于光伏框架及单元幕墙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在光伏幕墙一体化工程上具有经验积累及技术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子公司北京江河智慧光伏建筑有限公司,依托多年来在光伏幕墙领域的积累,集多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加速推进光伏建筑、智能光伏等创新形式转型升级,为构建绿色建筑解决方案注入新动能。截至目前,公司已承接诸多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如世园会中国馆、国家环保总局履约中心大楼、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台泥杭州环保科技总部,江苏无锡机场航站楼、珠江城(烟草大厦)、恒隆广场昆明裙楼等。


③室内装饰与室内设计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饰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在装配式内装上采取“自主研发 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正全力推进内装装配式业务的发展。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公司在室内装饰领域,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 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排名第四的港源装饰。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达创建开展业务。在室内设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 (HK.2262),其在住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承接高端市场为对象的住宅、私人住宅及酒店、餐饮项目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海外备受推崇。


(2)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眼科医疗服务提供商,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全科诊疗业务。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眼科连锁品牌 Vision 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以“Vision 区域品牌”的双品牌模式开展业务,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努力打造国内中高端眼科品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89亿元,同比增长15.18%,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98.34亿元,同比增长15.57%;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44亿元,同比增长7.69%。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1.15亿元。


公司本期亏损的主要原因系计提各类减值损失24.6亿元所致,其中因恒大集团出现经营风险,使得公司相应计提各类减值损失18.59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3月21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剔除回购的股份)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3号《江河集团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6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等相关规定要求,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回收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为19,867,751.78元,其中应收工程款13,397,251.78元,其他工程往来款5,500,000.00元,工程保证金970,500.00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均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上述应收款项核销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较小。


八、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246,185.98万元。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2号《江河集团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关系,同意公司2022年度申请授信方案如下: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根据金融机构相关业务具体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及/或富海霞、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公司对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创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阜阳泽明眼科医院、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对净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一、通过《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持牌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4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8号《江河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通过《江河集团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盘活公司的金融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公司将择机对2021年年度报告中列示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董事长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上述授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1号《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十五、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5号《江河集团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 21,047,94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4,050,000股变更为1,133,002,060股。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临2022-017号《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十七、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至2022年4月1日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刘载望、许兴利、周韩平、符剑平、于军、黄晓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勇、李百兴、朱青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后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十九、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2年4月13日下午2: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8.《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1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相关事宜的议案》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6.《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附: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刘载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1990年考取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3年离开大学自主创业,于1999年2月创办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北大学第四届校董事会副主席、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许兴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周韩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国家黄金管理局黄金经济研究中心处长、北京四星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东方黄金珠宝行总经理、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江河幕墙董事长。


符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中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公司中南大区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港源装饰董事长。


于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机械设计研究所设计师、北京金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黄晓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1978年就读于南通医学院医疗系,1983年毕业分配到盐城县人民医院(现盐城市三院)五官科工作;1987年底调入盐城市一院眼科工作,从事临床工作过程中发表数篇论文,1993年选择自主创业。现任公司董事、江河泽明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88年9月—1996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博士学位;1996年9月—1998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遗传学专业,毕业取得博士学位。1998年8月—2001年8月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现任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主任医师。


李百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86.SH)、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270.SZ)、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830815)、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23.SZ)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早年曾在欧盟预算司工作实习,并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纽约州立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财政税收理论、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筹划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金融资产审批权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主要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产收益率,同时,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处置金融资产将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做出审慎决策。因影响股价的因素较多,公司处置上述金融资产对当期损益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处置金融资产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5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薪酬确定依据


1.董事


(1)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担任监事的,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薪酬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国元证券、华兴源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飞,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江河集团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睿,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传艳,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从事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淮北矿业、欧普康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40万元,合计28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事务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各年度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及连续性,同意将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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