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宜昌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年检(宜昌市个体工商户网上年检)

一、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问工商行政管理局:哪些单位和个人应参加失业保险?


答:(1)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及港澳台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2)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工商户(3)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4)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宜昌市职工;(5)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6)国家机关和工商户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人。


问: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


答:从2015年3月1日起,湖北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


问: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年检时间有何要求?


答:缴费个人在中断就业后,应在60日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并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问: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失业备案手续?


答:失业人员原所属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报送下列资料:(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名单》;(2)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材料;(4)失业人员人事档案;(5)经济网上裁员或改组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和网站批复;(6)公益性岗位、下岗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资料。


问:失业人员办理申领登记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本人身份证;(3)本人户口本;(4)《就业失业登记证》;


(5)近期登记照两寸2张、1寸4张;


(6)本人工宜昌市行结算户存折;


二、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问:申宜昌请小额担保贷款应符合的条件?

个体

答:(1)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其工商登记注册人与申请贷款人相符;具有工商登记认可或具有法律认可的租赁、承包合同;从事运营行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许可证件、车辆营运证;


(2)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大学毕业证》、复员(转业)军人自谋职业证明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SIYB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4)提供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网上需要的相关资料。


(5)合法经营,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还贷能力和反担保能力。


问: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1)借款人凭有效证件在市劳动就业局5号窗网站口领取《宜昌市小额担保贷款申报表》、《湖北省微利项目财年检政贷款审核表》,按规定如实填写并落实担保方式,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关资料申报;


(2)市劳动就业机构审核申报借款人是否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条件,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经济实体经调查核实后下达《企业组织就业或合伙创业认定证明》,审核通过向担保机构推荐;


(3)担保机构按操作规程进行复审,复审后通知借款人办理反担保手续,向经办银行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


(4)经办银行在接到担保机构转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后,按照借款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补充审查及调查,符合条件的签订《借款合同》并放款。


问: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服务单位有哪些?


答: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咨询电话:0717-6731221,联系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一楼


宜昌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电宜昌话:0717-6331800,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75号(市财政局一楼)


宜昌市商业银行东山支行,咨询电话:0717-6907289,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77号


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个体桃花 岭 支 行 , 咨 询 电 话 :0717-6251471,联系地址:宜昌市云集路21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