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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注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上海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一般认定标准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标准试点注册实施办法》第三条的闵行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资格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纳税人四条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认定计核算健全,注册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一般根据合法、有|效上海凭证核算。


二、闵行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有认定什么标准?


不符合一般纳税人的规定的纳税人则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上海为小规模纳税人。


2.应税服务年销纳税人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3.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针对这种情况相关文件规资格定如果是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但是却没有进行申请的,将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使用增值标准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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