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补国内税收优惠政策空白
1月25日,临港新片区第一批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名单公布,有37家企业享受到这一优惠。其中18家为集成电路企业,15家为人工智能企业,3家为生物医药企业,1家为民用航空企业,所有享受税收优惠的均为“专、精、特、新”企业。
临港税务局副局长龚纯介绍,针对重点产业的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写进临港新片区建设总体方案中的。“根据总体方案,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2020年38号文,把这个政策具体化。”
龚纯表示,这一政策不是普惠性的,但却填补了目前国内税收优惠政策的空白点。
“本次所得税优惠做出了几项创新:一是享受优惠早,企业从设立年度起就开始享受15%优惠税率;二是认定频次高,一年至少两次开展认定工作,能更快地使企业拿到优惠资格;三是优惠衔接好,企业五年优惠享受期满后,可以继续享受比如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其他适用政策。” 龚纯说。总之,这项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企业资金、设备、研发等成本,使企业把节约下来的资源、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方面,促进四大产业企业在临港新片区的活力,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临港税务局业务科副科长张英宇进一步解释,对企业来说,最大的利好就是从设立之日起就可以享受,这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
名单公布两天优惠即落实
对企业成立年限没有要求,但这一政策突出了重点产业和核心领域,强调企业的领先和带动作用。“比如在对企业资格认定的条件中,有一条是处于国际前列或国内领先。那这个就要科技部门组织专家,审核企业的业务和产品技术层次。”张英宇说。
他介绍,在临港这样的企业不在少数。“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几乎每周都会碰到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在行业内占据了绝对的领先位置,甚至在细分领域仅此一家。”
虽然首批享受优惠名单刚公布不久,但根据文件政策是从2020年1月1日即生效的,所以对于名单内的企业2020年的税收优惠可以追溯认定。
名单公布时正处于企业申报所得税的窗口期,所以仅仅在名单公布两天后,临港税务局就为符合条件的两家企业进行了退税。
“以前税收优惠政策是经审批通过后享受,随着放管服改革,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现在更进一步,以申报代替备案,即企业在进行缴税申报时,自己勾选符合的优惠政策,提交申报即可享受。”张英宇介绍,此次15%的所得税优惠同样适用“以报代备”。
在2020年第四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名单中的两户企业已经产生利润。在优惠名单出来后,临港税务局第一时间提醒企业更正申报以享受政策优惠税率。
在名单公布两天之后的1月27日,接到临港税务局通知的这两家企业进行了更正申报,临港税务局当天就完成了退税审核办结,火速让纸面上的政策变为现实,两家企业享受的减免税额达到了7610万元。
龚纯表示,随着经济形势进一步复苏,第二批、第三批的推进认定,以及企业自身的不断发展,2021年这一政策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税收优惠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