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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工商管理局企业年报入口(宝鸡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一信息申报)


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


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开始啦!


特此提醒广大市场信息主体


请依法年报工商管理哦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公示行办法》等规定,凡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领入口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网址: http://sn.gsxt.gov.cn/index.html),报送2019年度年报并向社会企业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未按规定期限报年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满3年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入口示。



什么是年报?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9工商管理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于2020年1月申报1日正式开始。工商


全市存续的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具体需要报送哪些具体内容呢?


根据不同的市场主体


需要宝鸡市报送的内容


也不尽相同


企业年报内容企业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公示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管理局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系统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系统、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报内容


(一)行政许信息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申报息。




农民专业合管理局作社年报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资产状况信息;


(四)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五)联系统一方式信息;


(六)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如果有未按时年报、缺报漏报的情况,


会怎么处理?


后果还是蛮严重的!


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标记为异常状态统一,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在政府采工商购、工程招投标、国有企业信息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宝鸡市制或者禁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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