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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信息公示查询租房合同(河南省工商管理局企业信息公示)

今年以来,郑州市部分房屋租赁企业“恶意克扣租查询金押金”“高进低出租房”“长收短付”等不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依然存在,个别住房租赁项目“以租代售、变相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各类房屋租赁纠纷有所上升。为使广大市民朋友在房屋租赁中做到安全租住、放心租住,切工商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避免交易纠纷,我们郑重提醒广大住房租赁消费者:


01、远离合同住房租赁项目“以租代售、变相租房销售”的陷阱


目前,我市住房租赁项目逐渐增多,其中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是我市创新性开展的租赁住房项目,这些租信息赁住房项目均为“只租不售”的查询性质。所以郑重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小利、听信虚假宣传,在选择如“航睿苑”(位于经开区航海东路南、经开第一大街东,属于我市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等租工商管理赁住房项目时要认清:此类项目只能出租不能销售及变企业信息相销售,无法办理个人产权;承租人租住时须签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工商郑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专用租赁合同》,且一次性收取租金不得超过3年,押金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等合同要求公示。


02、通过正规渠道查找真实租赁房源


网上租房时要选择正规的租赁平台,选择已通过真实房源核验并标识“统一房源编号”的租赁房源信息。我市唯一的官方租赁平台——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http://工商管理fwzl.zzfdc.gov.cn:8080/rent,以下简称“市房屋租赁平台”)可以满足企业和个人的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房源信息核验、住房河南省租赁网上签约、租赁管理局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等多种需求。公示承租人在选择租住房源时一定要多方了解,实地看房,谨防不正规租赁平台上的虚假房源。


03、选择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企业


04、签订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


05、依法及时解河南省决房屋租赁纠纷


如发生房屋租赁纠纷,应及时依法解决。对于房屋租赁企业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对租赁企业的诈骗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等企业信息部门举报。涉及合同纠纷经调解无效的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管理局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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