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数据显劳务示,2020年:
2.统计范围
辖区内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从业人员,而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从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收入。
所得3.调劳务查方法
根据国家不超过统计局制定的《一套表统所得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浙江资统计报表制度》,辖区不超过内4000元规模以上工业、有4000元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工资统计采用全面调查;除上述企业外其他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工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各省每次(区、市)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从业浙江人员年平均工资由国家统计局统一测算反馈报酬,省级不再对外发布全社会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
4.行业分类每次标准
工资统计的行业分类标准按照《国民经济收入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执行。
5.上年基期数据以正式出版的《浙江统计年鉴-2020》为准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