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鼓励各地发掘本地特色劳务经济,培育一批劳务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发展壮大。对公司有经认定的自治区级劳务品牌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30万元。同时,鼓励广西“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个人)等评选表彰向优秀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倾斜,将获得上述奖励或在全国行业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几家获奖的劳务品牌从业人员纳入高技能几家人才评定范围,按规定给予公司相关公司待遇。
经营范围《方案》保障“八桂系列”劳务品牌权益,引导劳哪务品牌企业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哪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劳务品牌从业人员中公司有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广西老保险广西。引导劳务品牌企业将员工技能水平、获得荣誉情况等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经营范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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