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工商局电话(汕头市澄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

关于规范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


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规范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工商局产法市场》(电话中华人监督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监督管理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七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的规定,监督特澄通告如下管理局:


一、凡在汕头市澄汕头市海区行政区域内从工商局事经营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含进出口企业)和零售海区单位,必须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电话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后,方准从事经营活动。已取得上述合法证照的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二、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向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方可进海区行道广东省路运输。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坚决打击取缔燃放发射高空礼花弹、地面炸炮监督管理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四、坚持执行澄海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澄华、凤翔、广益街道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五、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汕头市任。


六、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电话:


汕头市场市澄海区安监局:0754—85855050


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0754-85886735


汕头市澄海区工商局:0754—85877478


特此管理局通告





汕头市澄海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汕头市公安广东省局澄海分局


汕头市澄海区澄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1月15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