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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但没有道路运输证)

为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企业量控大”工作,科学防范化解非法已取得企业营运车辆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运输市未场环境,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长春市交通运输许可证部门联合长春市交警支队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取得运车辆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针对火车站、客运站、地铁站、轻轨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口、城市主要出入口、各类厂企用工集散地、城郊结合部和经营外来人口租住密集区的、但农村地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面包车、商务车等易发拼车包车小型载客汽车、两三轮道路运输车和网约车、出租车重点车许可辆;超员载客、逾没有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证规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2许可月11日13时至22时,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和长春市交警支队莲花山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执法车辆3台,对莲经营花山世茂取得滑雪场附近的旅游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突击整治。执法人员根据线索摸排和蹲点侦查,初步判断出车辆停靠位置的和行驶路线,通过暗访勘察与执法终端核实车辆信息的方式,精准锁定嫌疑车辆。行动当日,共查处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未经营的客运车辆3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许可证规定,对上述车没有辆依但法暂扣,拟对行政相对证人处以3万已取得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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