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个人独资企业工商年报流程(个体户 个人独资企业)

关于开展年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的规定,凡在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所有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活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年报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均应在每年独资企业独资企业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旗市个体户场监督管理局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根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年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年报网址入口:


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转到下面的界面,点击“内蒙古”, 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联络员登录界面,登录后开始填报工商年报信息。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然后单击页面上黄色图标显示的“企业公示信息填报(农合、个体年报)”图标,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联络员登录界面,登录后开始填报年报信息。


年度报告内容填写


第二步:登录后,请先“填报须知”。


第三步:选择年度报告填写。


选择个体户填报年份后会打开填报须知窗口,仔细阅个人读后,


如果未报往年年报流程,请先报送往年年流程报。


比如,补报2015年年报个人,报告年度显示2015.(补报年报可在任意时间段进行)


第四步:进入填报页面。企业基本信息填报。如有网站,选“是”。


年报公示操作指南


网址: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