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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黑龙江(国家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系统)


一、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


二、年度报告时间


企业、农公示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21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1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三、年度报告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企业示系统(黑龙江)(系统网址:http://gsxt.黑龙江hlj.gov.cn/index.jspx),点系统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


也可登录黑龙江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址:htt信息p://a信用mr黑龙江.hlj.gov.cn/),在页面点击“信用信息公示”模块或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服务平台”栏下,点击“年报及公示信息查年度报告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入国家企年度报告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填报。

公示

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纸质方式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信用

联络员发生变更的信息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并点击红色字体“【企业联络员变更】”进行联络员变更。


四、其他国家事项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企业持股比例”填报数据必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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