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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租房(开化县城里有房子租吗)

近日,记者从开化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开化县出台了2019年度公租房保障申请实施方案。


《开化县2019年度公租房保障申请实施方案》的申请条件与去年相比,有三处亮点:一是家庭人均年收入门槛进一步降低。从2018年的31782元调整为2019年34617元,增加了2835元;二有是增加信用评价指标。信用评价不良(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中信用评价分数低于880分)不得列入保障;三是拓宽申请渠道。在原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无差别受理窗口常态化受理的基础上,新增了“浙里办”APP手机申请,也城里就是说,坐在家里就可以申请了,真正实现“零跑腿”。


门槛降低、申请渠道拓宽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了开化县住房保障覆盖面,方便了群众,缓解了华埠镇芹阳办事处范围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具体实施方案,


看过来!


一、申请对象


华埠镇、芹阳办事处范围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报需同时房子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华埠镇、芹阳办事处所属9个居委会的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1年以上,包括进城落户的农村转移人口。


申请公租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户籍在本县域范围内的未婚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子女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下列人员可单户申请公租房保障:


(1)因无房而不能单独立户与父母在同一户籍的已婚子女(含离异、丧偶);


(2)年满22周岁以上(含22周岁)且持有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


(3)年满28周开化岁的单身人士。


下列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或与家庭失去联系的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3)户籍不在县域范围内的子女;


(4)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2.住房条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36㎡以下,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以下。


家庭住房包括:


(1)已转让、拆迁但未满5年的房产;


(2)已转让、析产、赠与给子女等直系亲属但未满10年的房产;


(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


(4)下山脱贫等其他保障性住房;


(5)2012年8月1日以后集体土地上批地所建住宅;


(6)商铺、办公等非住宅用房。


申请家庭确因重大疾病等原因致贫,转让房产未满规定年限等特殊情况,由县住保办召集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住建、民政、华埠镇及芹阳办事处等部门组成审核小组进行联审。租吗


3.经济条件:持低保证或开化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4617元/年(含)。列入当年D级危房治理改造住户,家庭人均年收入可放宽至40000元(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不符合公租房经济准入条件,不予以保障: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摩托车、购置价在5万元(含)以下的营运车辆除外);


(2)在企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中的注册资金20万元(含)以上;


(3)家庭成员或其供养的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的;


(4)申请或共同申请人为财政供养人员;


(5)不配合或不授权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调查,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财产,提供虚假证明,或故意放弃、转移生活权益和财产租房的;


(6)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因家庭情况变化或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未满1年;


(7)信用评价不良的(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中信用评价分数低于880分)。


(二)新就业人员申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学历;


2.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3.已由我县范围内的企事业、机关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为已婚人士(租吗含离异、丧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城区范围内的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申请人为未婚人士,本人及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的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


5.已享受我县引进人才奖励住房补助、租房补贴和租住人才公寓者不得申报。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已由我县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2年以上;


2.已在申请单位务工2年以上;


3.申请人为已婚人士(含离异、丧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城区范围内的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申请人为未婚人士,本人及其父母在城区范围内的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


4.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4617元(含)。


经济条件解释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保障对象的分档


根据申请对象类型和经济情况分三档:


一档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持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65周岁(含65)以上的孤寡老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或二级残疾人、重点有优抚对象、军属、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二档家庭:除一档家庭以外的其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档家庭房子: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四、申请流程


(一)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


申请人持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到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无差别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开化县公租房保障申请表》,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表内容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业务受理单,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后,领取一份受理单即完成申请。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农开化村户籍的,需提供批地建房份城里额证明;有省外户籍的,需提供户籍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状况证明。


2.受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时录入一窗受理平台,并推送至住房保障系统。


3.初审


县住保办收到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受理申请,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推送至行政权力运行系统。


4.部门联审


(1)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中住房保障窗口在受理之后10个工作日内,查询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情况、户籍情况、婚姻状况、不动产登记及房产交易情况、车辆登记情况、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缴纳及财政供养情况,并对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情况进行审核;


(2)民政部门在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中根据各部门查询的信息推算经济收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审核。


5.公示


行政权力运行系统中住房保障窗口在接收到民政数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和开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384025/index.html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姓名、经济收入及住房情况等。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审核结果生效,由县住保办予以登记确认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二)城区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新就业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一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开化县公租房保障申请表》,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表内容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业务受理单,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后,领取一份受理单即完成申请。


2.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时录入一窗受理平台,并推送至住房保障系统。


3.初审:县住保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受理申请,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推送至行政权力运行系统。


4.部门联审、公示。参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程序、内容执行。


(三)外来务工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申请: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向县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一并提交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和《开化县公租房保障申请表》,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表内容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业务受理单,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后,领取一份受理单即完成申请。有省外户籍的,需提供户籍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状况证明。


2.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时录入一窗受理平台,并推送至住房保障系统。


3.初审:县住保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就申请人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受理申请,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推送至行政权力运行系统。


4.部门联审、公示。参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程序、内容执行。


五、保障形式及标准


一档公租房保障家庭(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持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租房;65周岁(含65)以上的孤寡老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级或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军属、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家属或者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采取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如实物配租房源不足,采用轮候政策,轮候期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


二档公租房保障家庭(除一档家庭以外的其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三档公租房保障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保障方式。


(一)货币补贴标准


一档家庭:保障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8元;


二档家庭:保障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6.4元;


三档家庭:保障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开化县4.8元;


1-2人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36㎡,3人家庭保障面积标准为54㎡,4人及以上家庭保障面积为70㎡。


(二)租金标准


一档家庭:保障面积内租金全免,超出保障面积部分3元/㎡•月;


二档家庭:保障面积内为2.1元/㎡•月,超出保障面积部分4.2元/㎡•月。


三档家庭:保障面积内为2.8元/㎡•月,超出保障面积部分7元/㎡•月。


六、退出机制


公租房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实物配租家庭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公租房,货币补贴家庭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追回违规领取的租赁补贴。


(一)采用虚报或隐瞒户籍、婚姻状况、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状况等欺骗方式取得公租房保障的;


(二)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三)转租、出借、闲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承租人因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五)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收回公租房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在信用体系中载入其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5年内申请公租房的资格;有第(三)项行为的,取消其3年内申请公租房的资格。


七、其它相关规定


公租房审核部门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其他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为公租房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本次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监督。


八、申请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无差别受理窗口(凤凰南路2号)或通过手机“浙里办”APP申请


咨询电话: 6013952 联系人:汪晓燕


图文/郑宏亮 陈思花 余华中


编辑/徐泽欢


监制/舒萍


来源/开化传媒集团,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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