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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员工公司不缴纳个税行吗(公司兼职人员工资个税怎么处理)




首先,关于这个问题,在兼职员工来讲,应当异议不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兼职005]382 号)文件相关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于兼职员工来讲,用人单位是按照“劳务报酬”来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全职员工来讲,当然人员,通常是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怎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有没有一种可能,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呢?请看深圳市税务局相关答复。


问题内容(节选、整理):以个人名义(不是个体户的名义)承接公司的咨询服务,取得不的收入是否可以按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留言时间:2019-05-25)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节选、整理):(答复时间:2019-06员工-04)


咨询问题中提到的以个人名义(不是个体户的名义)承接公司的咨询服务,如果个人与公司具工资有劳动雇佣关系,在未单独与公司签订咨询服务类合同的情况下人员,取得的此笔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税;如果单独签订咨询服务类合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附一:董事费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员工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公司受雇的情形,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公司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缴纳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二:退休人员再任职个人所得税政策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三:实习生特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怎么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第二条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个税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缴纳号行吗)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附四: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税法定义


(一)工资、薪金所行吗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附五:“国税发〔1994〕89号”文件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个税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工资及其他组兼职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处理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另,关于临时工工资,可以查阅《临时处理工是否按照工资发放,是否需要缴纳社保?最新答复来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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