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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国家税务总局验票网站)

本模块提供纳税人增值国家税税专用税务发票认证将要到期未认证发总局票信息查询、并提供短平台信查询定制总局发送功能。 国税按照国家税验票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税务10年1月1日起必须自该专增值税用发票开平台具查询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国税额。 纳发票税人不得以未收到提醒短信作为增值税专国家用发票逾期未认证理由。 纳税人需要通过CA证书登陆,发票根据需要国家税申请开通短信功能(本功能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可以进行相关的查询。 请插入CA国家网站证书点击CA登陆进行增值税相关网站操作。验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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