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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注册公司名称查重(查重率)



  《指南》明确企业的申报条件为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青岛市安全生产“黑名单”。而各项资金申报条件又有专门的要求,共分为五大项目资金,分别为“工业赋能”场景示范项目资金;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资金;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项目资金;两化融合项目资金;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资金。如果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单独成册。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市)的工业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相关申报材料。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注册公司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审核原件)后,并于10月22日(星期四)前名称将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青岛市工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817房间,联系人:郭猛,电话:0532-85913006),电子版(盖章文件需提供扫描件)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gxjgyhlwc@qd.shandong.cn)。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区市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或现场核查,并进行项目查重,核定奖补企业和奖补额度。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专家做好现场核查、绩效目标制定、评估等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原始资料。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青岛市财政局实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企业申报材料可以通过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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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工业赋能”场景示范项目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在青岛市依法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汽车整车企业可放宽至分公司);


  2.申报智能(互联)工厂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上一年度名称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3.申报数字化车间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4.申报自动化生产线的单位为制造业企业,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5.符合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认定标准。


二、申报材料


  1.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企业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已投入开发建设费用和2019年度运营维护费用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6.智能(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主要智能设备、控制系统、软件等购置费用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7.项目实施情况涉及内容、数据支撑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8.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http://shandong.cspiii.com/)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在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ttp://sdpg.cspiii.com/User/Login),登录查重或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得分即可导出];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朱健,联系电话:85911192)


青岛市5G、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智能软、硬件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3.符合“5G十佳场景示范”“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评选标准。


二、申报材料


  1.“5G十佳场景示范”“人工智能十佳场景示范”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项目购置智能软、硬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查重率、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刘伟,联系电话:85911192)


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名录资金


一、申报条件


  1.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年度服务本地制造业企业50家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平台服务企业情况报告(主要包括对制造业企业购买和使用云计算资源及平台服务的优惠情况,用户评价等);


  4.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平台年度服务合同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冷传冰,联系电话:85911375)


青岛市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项目申报年度内在网络、工业软件、系统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资50万元以上,且项目申报时已上线(竣工)并投入使用。


  3.一年内(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项目在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系统集成等方面完成投资总额≧50万元(不含税,以银行转账凭证付款为准)。


二、支持领域


  支持企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研发设计信息化、生产过程信息化和信息化综合集成等领域的两化融合项目,具体为:


  1.研发设计信息化项目。支持产品设计、协青岛同研发、产品数据交换、产品数据管理(PD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等的应用;


  2.生产过程信息化项目。支持生产执行系统(MES)、集散控制系统(DCS)、制造工艺的数字化控制与模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等应用;


  3.企业管理信息化项目。支持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资源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管理系统(WMS)等信息系统的应用;


  4.信息化综合集成项目。支持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与精益制造、网络协 同制造等模式创新;支持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提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贯标等信息技术服务;


  5.其它领域信息化项目。支持工业大数据、工业云、工业电子商务、节能减排、在线检测、远程运维等领域的信息化项目。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青岛市两化融合项目补助资金申报书》(见附件4-2)。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背景,项目主要内容及特色(重点描述项目采用哪些先进信息技术或查重软件,以及技术原理、特点、优势等),项目重点解决的问题,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提高、成本和用工下降、经济效益提升等指标分析);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资金投入情况明查重率细注册公司表(见附件4-3);


  5.项目执行期内,投入证明材料(含合同、发票、会计凭证、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6.项目竣工(上线)并投入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http://shandong.cspiii.com/)开展两化融合评估,在山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h青岛ttp://sdpg.cspiii.com/User/Login),登录或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后,点击得分即可导出];


  8.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以及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联系人:周海华,联系电话:85913081)


青岛市工业互联网应急处置平台项目资金


一、申报条件


  1.在青岛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网络安全相关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3.具备工控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拥有国家级工控安全应急处置资质;


  4.配备专业化安全服务团队20人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工业互联网安全应急处置平台奖励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若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需提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年度运营维护费证明材料(包括明细表、发票、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复印件;


  4.年度开展工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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